學達書庫
>
白居易
>
白居易《制》
|
上頁
下頁
李石楊縠張殷衡等並授官充涇原判官同制
敕:
李石等:用武之地,曰涇與原,合為一鎮,控扼夷虜。朕授布鉞,責其成功。布乃祗惕受命,思有以自輔者,因上言石、縠、殷衡等,學業才畫,堪寘幄中。分務列官,鹹可其請。而布憂邊甚切,選士必精,爾宜各竭所能,為知己用。可依前件。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