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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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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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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
得景為大夫,有喪,丁為士而特吊,或責之,不伏。
官有常尊,禮無不敬,位若殊於等列,吊則異其節文。景為大夫,丁乃元士,居喪而哭,合遵朝夕之期,特吊以行,奚越尊卑之序,既乖前典,乃速斯言。且禮貴明征,位宜慎守,俟非其事,信幹食菜之榮,儀失其宜,徒展贈芻之意。是曰無上,將何以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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