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白居易 > 百道判 | 上頁 下頁
五六


  得乙掌宿息井樹,客至不誅相翔者。禦史糾之,辭雲:「罪在守塗之人。」

  奸或不誅,吏將焉用,茍欲科其官失,必先辨以司存。乙慎守無聞,庀徒有怠,嘉賓戾止,誠宜慮以相翔,暴客聿來,固合擒而勿佚,既隳官禁,是縱公行。且戒事之前,不申嚴於聚柝,慢官之後,欲移過於守塗,誠乖率屬之方,宜甘責帥之罰。然以官雖聯事,等列或殊,罪不同科,重輕宜別,比夫所屬,請以異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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