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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


  得甲妻于姑前叱狗,甲怒而出之。訴稱「非七出」,甲雲「不敬」。

  細行有虧,信乖婦順,小過不忍,豈謂夫和。甲孝務恪恭,義輕好合,饋豚明順,未聞爽於聽從,叱狗愆儀,盍勿庸於疾怨。雖怡聲而是昧,我則有尤,若失口而不容,人誰無過。雖敬君長之母,宜還王吉之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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