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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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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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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
得景居喪,年老毀瘠。或非其過禮,景雲:「哀情所鐘。」
孝乃行先,則當銜恤;子為親後,安可危身?景喪則未終,老其將至,懷荼蓼之慕,誠合盡哀,迨桑榆之光,豈宜致毀?所以爰資肉食,唯服麻縗,況血氣之既衰,老夫耄矣,縱哀情之罔極,吾子忍之。茍滅性而不勝,則傷生而非孝。因殺立節,庶畢三年之喪,順變從宜,無及一朝之患。既虧念始,當愧或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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