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
>
白居易
>
百道判
|
上頁
下頁
六
得丁冒名事發,法司准法科罪,節度使奏丁在官有美(集作善)政,請免罪授真,以勸能者,法司以亂法不許。
宥則利淫,誅則傷善,失人猶可,壞法實難。丁僭濫為心,僶俛從事,始假名而作偽,咎則自貽,及勵節而為官,政將何取?節使以功惟補過,請欲勸能;憲司以仁不惠奸,議難亂紀。制宜經久,理貴從長,見小善而必求,材雖茍得,逾大防而不禁,弊將若何?濟時不在於一夫,守法宜遵乎三尺,盍懲行詐,勿許拜真。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