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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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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氏長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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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37
得乙為軍,昧夜進軍,諸將不發,欲罪之。辭云:不見月章。
表旗示信,戎政貴明,在九章而或乖,雖三令而惟反。乙是稱戎帥,未達軍容,奉明罰之辭,無聞月捷,月潛師之計,方事宵征,徒欲董以爪牙,曾不明其耳目。況將經武,必在昭文。夜號未申,有虞固宜不進,月章莫舉,毀櫝自可當辜。訴非失辭,責乃當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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