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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外任第六劄子


  臣前後六次具狀並劄子,陳乞外任差遣。近又准中書劄子,奉聖旨,以臣到院未及二年,依天禧元年新降詔書,令依舊供職者。臣跡孤望輕,才短責重,上不能廣聖主之德,下不及捄當時之弊。若乃不愧屋漏,罔恤人言,雖苟逭于邦刑,恐難逃于陰譴。

  伏望皇帝陛下察其審分,鑒此由衷,特推從欲之恩,免罹非據之咎。冒瀆宸聽,臣無任激切屏營之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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