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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乞開落登州冶戶姓名劄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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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竊見登州鐵冶戶姜魯等十八戶先陳狀,為家貧無力起冶,遞年只將田產貨賣,抱空買鐵納官,乞依條例開落姓名。 臣在本路日,累次保明申乞與除免。又准省牒,勘會逐官往彼相度,兼臣親自巡曆到登州、萊州,子細體量得姜魯等逐家委是貧乏,積年不曾起冶,再具保明申奏,至今未見指揮。 臣因訪聞得舊來州郡最出鐵貨,緣人戶先乞起冶之後,或遇家產銷折,無鐵興作,官中並不認孤貧,一面監勒送納元額鐵數,以致破蕩資業,沿及子孫不能免者,比比皆是。雖遺利甚厚,而富民懼為後患,莫肯興剏,所以鐵貨日削,經久不興。 欲乞今後應系冶戶或有委實家產銷折,無力造作者,並仰差官子細勘會,如無弊幸,即晝時保明申轉運司,與除落姓名訖申省。若州縣故縱,及人戶妄有規避,即許人告首,官吏重行朝典,告人與賞錢一百貫文。仍令州縣常切多方招召諸色人起冶,不得住滯邀難。如是人戶樂為,鐵貨增羨,寬民利國,無甚於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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