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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將邢洺州牧馬地給與人戶依舊耕佃劄子


  臣竊見河北漳河淤地,名為沃壤,而廣平監于邢、洺、趙三州共占民田約一萬五千餘頃,並是漳河左右良田,每牧馬一匹,占草地一百一十五畝。兼知衛州淇水監,每馬一匹,止占地三十一畝,其廣平監剩占八十四畝。兼廣平系兩監,自後停廢一監,三州共約退下草地七千五百餘頃。往歲官司遂令百姓請射,出租課佃。時年歲深遠,耕為熟田,就種已成園林,及作父祖邱塋。其佃戶共九千三百四十餘戶,每年共約共粟八萬七千五百余石,小麥三萬一千二百余石,稈草五十五萬六千餘束,絹八百餘匹。昨准群牧司指揮,令逐州作二年,盡起遣佃戶,卻收其地入官。

  今年限滿,人戶全不肯起移,累經皷司進狀,及三司亦曾論列,不報。訪聞廣平雖再分為兩監,馬只有五六千匹,不及往時一監之數,亦不銷得此地,枉有廢為閒田。縱添得馬三二千匹,況元占牧馬一匹之地,比淇水監可就牧三匹,亦未為闕事。緣河北西路惟漳河南北最是良田,牧馬地已占三分之一。東路又值橫隴、商胡決溢,占民田三分之二,乃是河北良田六分,河水馬地已占三分,其餘又多是高柳及澤鹵之地,俾河朔之民,何以存濟?欲乞且令人戶依舊耕佃,供納租課。若據一年所得,亦可置數倍鞍馬,公私大利,無甚於此。

  伏望聖慈體念河北人戶累值災傷,流亡未複,豈忍更奪其衣食,俾之失所,有傷和氣,無益仁化。又況與國家歲出斛鬥萬數不少,經久實為穩便。伏望出自宸斷,特降指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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