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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罷天下公用回易等劄子


  臣竊見天下州軍公用錢,自降指揮許令回易之後,諸路尤被其苦,而河北之害尤甚。前後累有臣僚論列,乞罷回易。雖近降條約,罕或遵行,緣逐路不以遠近,廣令興販,並將物貨抑配人戶,不惟誅剝細民,兼又阻絕商旅,以致賣販鹽酒違禁之物,無所不為。本路鹽酒稅課利,遞年以此大段虧少,蓋侵奪使然,是致用度不足,未免重煩朝廷。況逐州合破官錢不少,若只用管設軍員,犒勞賓客,自亦有餘。但好進之輩,圖規厚利,交結權幸,以為身計爾。

  臣欲乞應系有公用錢處,依先降指揮,更不得回易。其沿邊及人使路分,即與量添錢數,則公私之利,無便於此。其互以公用酒食及匹帛之類往來相饋遺者,並望嚴賜止絕。如敢犯,乞坐違制之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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