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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斷銷金等事劄子


  臣竊見中外臣僚士庶之家,衣服首飾之類,多用銷金,工匠于闤闠之中任意製造,殊不畏憚。臣伏詳編敕節文,「除大禮法物外,上從中禁,下暨庶邦,但系衣服裝著之類,土木玩用之物,並不得以金為飾。如違,併科違制之罪。其元業匠人輒更造作,犯者當行處斬。」此蓋真宗皇帝躬行儉德,以化天下,故自中禁以及庶邦,凡衣服玩用以金為飾者,一切禁斷,工匠置於極典,致數十年間,中外絕無犯者。

  而自近年以來,時俗相尚,銷金之作,寖以公行,近日尤甚。其戚裡及臣僚士庶之家,衣服首飾並用銷金及生色內間金之類,並無避懼。蓋是匠人等故違條制,厚取工錢,上下相蒙,無敢言者。若不速行禁止,切慮縻壞金寶,扇長澆風,競事浮華,大損聖化。

  欲乞嚴賜指揮,申明舊制,上以遵先帝崇儉之意,下以絕臣庶好奢之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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