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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不用苛虐之人充監司劄子


  臣竊見諸道轉運司,自兼按察及置判官以來,並提點刑獄等,體量部下官吏,章疏相繼,頗傷煩碎。兼聞審刑院大理寺,日近奏案尤多,倍於往年。況無大段罪名,並是掎摭微累,不辨虛實,一例論奏。孤弱無援者,則按以深文。權勢豪猾者,則縱而不顧。內則狥一身之利,以殖其私,外則竊振職之名,以圖其功。効尤無恥,惟恐不及。至有公清守節之人,或不曲諂左右,為眾所嫉者,即被加誣,構成其罪。遂使守已之士,或負終身之玷,可不痛惜哉。

  且治平之世,明盛之君必務德澤,罕用刑法。故董仲舒曰:「陽為德,為春夏,當和煦發生之時;陰為刑,為秋冬,在虛空潛伏之處。」以此見天任德不任刑也。王者亦當上體天道,下為民極,故不宜過用重典,以傷德化。昔暴世渉網凝密,動罹酷害,不下堪命,卒致潰亂。

  《老子》曰:「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;其政悶悶,其民淳淳。」臣願聖明鑒於此言而無忽焉。方今民力凋殘,國用窘迫,若乃專用刻薄好進之吏,則民不聊生,竊恐非國家之福也。雖朝廷累降詔命約束,罕或遵稟,此弊不去,為患寖深。欲望聖慈宣諭執政大臣,應轉運、提刑等,並令精選廉幹中正之人,以充其職,苛細矯徼之輩,屏而不用,天下幸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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