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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請罷巡驛內官劄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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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竊見自京至雄州人使館驛專副,盡是差鄉民有家產者勾當,一年一替,仍須是三人已上,方可管勾得前及年終,亦多逃避者。蓋信使往來,二畨取給,實為煩費。雖有條貫約束,其諸州久例為敝,難為止絕,鄉民不敢伸訴,以此蕩盡產業。臣仔細詢問,緣更有逐處專切提舉館驛家事內臣,每一經過,捃摭微過,恣意誅求,其費數倍,以至親隨吏人藉勢勒索獻遺,方可免于刑責。 臣伏睹諸路館舍,各系所管本軍逐時修葺,既提舉使臣於上秋間方始出巡,居常只憑文字行移州縣,依例施行。此職誠為虛設,有害無利。 欲乞今後只今本路轉運司逐季指揮轄下州縣,應人使經過路分館驛家事等,並須管預前一例修飾,排辦畢備,或更差逐州通判職官先次提舉,可不差內臣出外。如此,則鄉民免于暴斂,稍得存濟,不至逃亡。況接伴使副初離京,亦可專委沿路因便查檢,必無誤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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