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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玄宗天寶十一年


  唐玄宗天寶十一年(公元752年)

  春正月丁亥,上還宮。

  二月庚午,命有司出粟帛及庫錢數十萬緡于兩市易惡錢。先是,江、淮多惡錢,貴戚大商往往以良錢一易惡錢五,載入長安,市井不勝其弊,故李林甫奏請禁之,官為易取,期一月,不輸官者罪之。於是商賈囂然,不以為便。眾共遮楊國忠馬自言,國忠為之言於上,乃更命非鉛錫所鑄及穿穴者,皆聽用之如故。

  三月,安祿山發蕃、漢步騎二十萬擊契丹,欲以雪去秋之恥。初,突厥阿布思來降,上厚禮之,賜姓名李獻忠,累遷朔方節度副使,賜爵奉信王。獻忠有才略,不為安祿山下,祿山恨之;至是,奏請獻忠帥同羅數萬騎,與俱擊契丹。獻忠恐為祿山所害,白留後張暐,請奏留不行,暐不許。獻忠乃帥所部大掠倉庫,叛歸漠北,祿山遂頓兵不進。

  乙巳,改吏部為文部,兵部為武部,刑部為憲部。

  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、京光尹王鉷,權寵日盛,領二十餘使。宅旁為使院,文案盈積,吏求署一字,累日不得前;中使賜齎不絕於門,雖李林甫亦畏避之。林甫子岫為將作監,鉷子淮為衛尉少卿,俱供奉禁中。淮陵侮岫,岫常下之。然鉷事林甫謹,林甫雖忌其寵,不忍害也。

  准嘗帥其徒過駙馬都尉王繇,繇望塵拜伏;准挾彈命於繇冠,折其玉簪,以為戲笑。既而繇延准置酒,繇所尚永穆公主,上之愛女也,為准親執刀匕。准去,或謂繇曰:「鼠雖挾其父勢,君乃使公主為之具食,有如上聞,無乃非宜?」繇曰:「上雖怒無害,至於七郎,死生所系,不敢不爾。」

  鉷弟戶部郎中銲,兇險不法,召術士任海川,問:「我有王者之相否?」海川懼,亡匿。鉷恐事泄,捕得,托以他事杖殺之。王府司馬韋會,安定公主之子,王繇之同產也,話之私庭。鉷又使長安尉賈季鄰收會系獄,縊殺之,繇不敢言。

  銲所善刑縡,與龍武萬騎謀殺龍武將軍,以其兵作亂,殺李林甫、陳希烈、楊國忠;前期二日,有告之者。夏四月乙酉,上臨朝,以告狀面授鉷,使捕之。鉷意銲在縡所,先遣人召之。日晏,乃命賈季鄰等捕縡。縡居金城坊,季鄰等至門,縡帥其黨數十人持弓刀格鬥突出。鉷與楊國忠引兵繼至,縡黨曰:「勿傷大夫人。」國忠之傔密謂國忠曰:「賊有號,不可戰也。」縡鬥且走,至皇城西南隅。會高力士引飛龍禁軍四百至,擊縡,捕其黨,皆擒之。

  國忠以狀白上,曰:「鉷必預謀。」上以鉷任遇深,不應同逆;李林甫亦為之辨解。上乃命特原銲不問,然意欲鉷表請罪之;使國忠諷之,鉷不忍,上怒。會陳希烈極言鉷大逆當誅,戊子,敕希烈與國忠鞫之,仍以國忠兼京兆尹。於是任海川、韋會等事皆發,獄具,鉷賜自盡,銲杖死於朝堂。鉷子准、偁流嶺南,尋殺之。有司籍其第舍,數日不能遍。鉷賓佐莫敢窺其門,獨採訪判官裴冕收其屍葬之。

  初,李林甫以陳希烈易制,引為相,政事常隨林甫左右,晚節遂與林甫為敵,林甫懼。會李獻忠叛,林甫乃請解朔方節制,且薦河西節度使安思順自代;庚子,以思順為朔方節度使。

  五月戊申,慶王琮薨,贈靖德太子。

  丙辰,京兆尹楊國忠加御史大夫、京畿、關內採訪等使,凡王鉷所綰使務,悉歸國忠。

  初,李林甫以國忠微才,且貴妃之族,故善遇之。國忠與王鉷為中丞,鉷用林甫薦為大夫,故國忠不悅,遂深探刑縡獄,令引林甫交私鉷兄弟及阿布思事狀,陳希烈、哥舒翰從而證之;上由是疏林甫。國忠貴震天下,始與林甫為仇敵矣。

  六月甲子,楊國忠奏吐蕃兵六十萬救南詔,劍南兵擊破之于雲南,克敵隰州等三城,捕虜六千三百,以道遠,簡壯者千餘人及酋長降者獻之。

  秋八月乙丑,上複幸左藏,賜群臣帛。癸巳,楊國忠奏有鳳皇見左藏庫屋,出納判官魏仲犀言鳳集庫西通訓門。

  九月,阿布思入寇,圍永清柵,柵使張元軌拒卻之。

  冬十月戊寅,上幸華清宮。

  己亥,改通訓門曰鳳集門;魏仲犀遷殿中侍御史,楊國忠屬吏率以鳳皇優得調。

  南詔數寇邊,蜀人請楊國忠赴鎮;左僕射兼右相李林甫奏遣之。國忠將行,泣辭上,言必為林甫所害,貴妃亦為之請。上謂國忠曰:「卿暫到蜀區處軍事,朕屈指待卿,還當入相。」林甫時已有疾,憂懣不知所為,巫言一見上可小愈。上欲就視之,左右固諫。上乃命林甫出庭中,上登降聖閣遙望,以紅巾招之。林甫不能拜,使人代拜。國忠比至蜀,上遣中使召還,至昭應,謁林甫,拜於床下。林甫流涕謂曰:「林甫死矣,公必為相,以後事累公!」國忠謝不敢當,汗流覆面。十一月丁卯,林甫薨。

  上晚年自恃承平,以為天下無複可憂,遂深居禁中,專以聲色自娛,悉委政事于林甫。林甫媚事左右,迎合上意,以固其寵;杜絕言路,掩蔽聰明,以成其奸;妒賢疾能,排抑勝己,以保其位;屢起大獄,誅逐貴臣,以張其勢。自皇太子以下,畏之側足。凡在相位十九年,養成天下之亂,而上不之寤也。

  庚申,以楊國忠為右相,兼文部尚書,其判使並如故。

  國忠為人強辯而輕躁,無威儀。既為相,以天下為己任,裁決機務,果敢不疑;居朝廷,攘裾扼腕,公卿以下,頤指氣使,莫不震懾。自侍御史至為相,凡領四十餘使。台省官有才行時名,不為己用者,皆出之。

  或勸陝郡進士張彖謁國忠,曰:「見之,富貴立可圖。」彖曰:「吾輩依楊右相如泰山,吾以為冰山耳!若皎日既出,吾輩得無失所恃乎!」遂隱居嵩山。

  國忠以司勳員外郎崔圓為劍南留後,征魏郡太守吉溫為禦史中丞,充京畿、關內採訪等使。溫詣范陽辭安祿山,祿山令其子慶緒送至境,為溫控馬出驛數十步。溫至長安,凡朝廷動靜,輒報祿山,信宿而達。

  十二月,楊國忠欲收人望,建議:「文部選人,無問賢不肖,選深者留之,依資據闕注官。」滯淹者翕然稱之。國忠凡所施置,皆曲徇時人所欲,故頗得眾譽。

  甲申,以平盧兵馬使史思明兼北平太守,充盧龍軍使。

  丁亥,上還宮。

  丁酉,以安西行軍司馬封常清為安西四鎮節度使。

  哥舒翰素與安祿山、安思順不協,上常和解之,使為兄弟。是冬,三人俱入朝,上使高力士宴之於城東。祿山謂翰曰:「我父胡,母突厥,公父突厥,母胡,族類頗同,何得不相親?」翰曰:『古人雲:狐向窟嗥不祥,為其忘本故也。兄苟見親,翰敢不盡心!」祿山以為譏其胡也,大怒,罵翰曰:「突厥敢爾!」翰欲應之,力士目翰,翰乃止,陽醉而散,自是為怨愈深。

  棣王琰有二孺人,爭寵,其一使巫書符置琰履中以求媚。琰與監院宦者有隙,宦者知之,密奏琰祝詛上;上使人掩其履而獲之,大怒。琰頓首謝:「臣實不知有符。」上使鞫之,果孺人所為。上猶疑琰知之,囚於鷹狗坊,絕朝請,憂憤而薨。

  故事,兵、吏部尚書知政事者,選事悉委侍郎以下,三注三唱,仍過門下省審,自春及夏,其事乃畢。及楊國忠以宰相領文部尚書,欲自示精敏,乃遣令史先於私第密定名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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