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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高宗上元元年


  唐高宗上元元年(公元674年)

  春正月壬午,以左庶子、同中書門下三品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,衛尉卿李弼、右領軍大將軍李謹行副之,發兵討新羅。時新羅王法敏既納高麗叛眾,又據百濟故地,使人守之。上大怒,詔削法敏官爵;其弟右驍衛員外大將軍、臨海郡公仁問在京師,立以為新羅王,使歸國。

  三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  賀蘭敏之既得罪,皇后奏召武元爽之子承嗣於嶺南,襲爵周公,拜尚衣奉禦;夏四月辛卯,遷宗正卿。

  秋八月壬辰,追尊宣簡公為宣皇帝,妣張氏為宣莊皇后;懿王為光皇帝,妣賈氏為光懿皇后;太武皇帝為神堯皇帝,太穆皇后為太穆神皇后;文皇帝為太宗文武聖皇帝,文德皇后為文德聖皇后。皇帝稱天皇,皇后稱天后,以避先帝、先後之稱。改元,赦天下。

  戊戌,敕:「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,金玉帶;四品服深緋,金帶;五品服淺緋,金帶;六品服深綠,七品服淺綠,並銀帶;八品服深青,九品服淺青,並鍮石帶;庶人服黃,銅鐵帶。自非庶人,不聽服黃。」

  九月癸醜,詔追複長孫晟、長孫無忌官爵,以無忌曾孫翼襲爵趙公,聽無忌喪歸,陪葬昭陵。

  甲寅,上禦翔鸞閣,觀大脯。分音樂為東西朋,使雍王賢主東朋,周王顯主西朋,角勝為樂。郝處俊諫曰:「二王春秋尚少,志趣未定,當推梨讓棗,相親如一。今分二朋,遞相誇競,俳優小人,言辭無度,恐其交爭勝負,譏誚失禮,非所以崇禮義,勸敦睦也。」上瞿然曰:「卿遠識,非眾人所及也。」遽止之。是日,衛尉卿李弼暴卒於宴所,為之廢脯一日。

  冬十一月丙午朔,車駕發京師;己酉,校獵華山之曲武原;戊辰,至東都。

  箕州錄事參軍張君澈等誣告刺史蔣王惲及其子汝南郡王煒謀反,敕通事舍人薛思貞馳傳往按之。十二月癸未,惲惶懼,自縊死。上知其非罪,深痛惜之,斬君澈等四人。

  戊子,于闐王伏闍雄來朝。

  辛卯,波斯王卑路斯來朝。

  壬寅,天后上表,以為:「國家聖緒,出自玄元皇帝,請令王公以下皆習《老子》,每歲明經,准《孝經》、《論語》策試。」又請「自今父在,為母服齊衰三年。又,京官八品以上,宜量加俸祿。」及其餘便宜,合十二條。詔書褒美,皆行之。

  是歲,有劉曉者,上疏論選,以為:「今選曹以檢勘為公道,書判為得人,殊不知考其德行才能。況書判借人者眾矣。又,禮部取士,專用文章為甲乙,故天下之士,皆舍德行而趨文藝,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辟者,雖日誦萬言,何關理體!文成七步,未足化人。況盡心卉木之間,極筆煙霞之際,以斯成俗,豈非大謬!夫人之慕名,如水趨下,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陛下若取士以德行為先,文藝為末,則多士雷奔,四方風動矣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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