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資治通鑒 | 上頁 下頁 |
唐高宗鹹亨三年 |
|
唐高宗鹹亨三年(公元672年) 春正月辛醜,以太子右衛副率梁積壽為姚州道行軍總管,將兵討叛蠻。 庚戌,昆明蠻十四姓二萬三千戶內附,置殷、敦、總三州。 二月庚午,徙吐谷渾於鄯州浩亹水南。吐谷渾畏吐蕃之強,不安其居,又鄯州地狹,尋徙靈州,以其部落置安樂州,以可汗諾曷缽為刺史。吐谷渾故地皆入於吐蕃。 己卯,侍中永安郡公薑恪薨。 夏四月庚午,上幸合璧宮。 吐蕃遣其大臣仲琮入貢,上問以吐蕃風俗,對曰:「吐蕃地薄氣寒,風俗朴魯;然法令嚴整,上下一心,議事常自下而起,因人所利而行之,斯所以能持久也。」上詰以吞滅吐谷渾、敗薛仁貴、寇逼涼州事,對曰:「臣受命貢獻而已,軍旅之事,非所聞也。」上厚賜而遣之。癸未,遣都水使者黃仁素使於吐蕃。 秋八月壬午,特進高陽郡公許敬宗卒。太常博士袁思古議:「敬宗棄長子于荒徼,嫁少女于夷貊。按《諡法》,『名與實爽曰繆,』請諡為繆。」敬宗孫太子舍人彥伯訟思古與許氏有怨,請改諡。太常博士王福畤議,以為:「諡者得失一朝,榮辱千載。若嫌隙有實,當據法推繩;如其不然,義不可奪。」戶部尚書戴至德謂福畤曰:「高陽公任遇如是,保以諡之為繆?」對曰:「昔晉司空何曾既忠且孝,徒以日食萬錢,秦秀諡之曰『繆』。許敬宗忠孝不逮于曾,而飲食男女之累過之,諡之曰『繆』,無負許氏矣。」詔集五品已上更議,禮部尚書陽思敬議:「按《諡法》,既過能改曰恭。請諡曰恭。」詔從之。敬宗嘗奏流其子昂於嶺南,又以女嫁蠻酋馮盎之子,多納其貨,故思古議及之。福畤,勃之父也。 九月癸卯,徙沛王賢為雍王。 冬十月己未,詔太子監國。 壬戌,車駕發東都。 十一月戊子朔,日有食之。 甲辰,車駕至京師。 十二月,高侃與高麗餘眾戰於白水山,破之。新羅遣兵救高麗,侃擊破之。 癸卯,以左庶子劉仁軌同中書門下三品。太子罕接宮臣,典膳丞全椒邢文偉輒減所供膳,並上書諫太子。太子複書,謝以多疾及入侍少暇,嘉納其意。頃之,右史缺,上曰:「邢文偉事吾子,能撤膳進諫,此直士也。」擢為右史。太子因宴集,命宮臣擲倒,次至左奉裕率王及善,及善曰:「擲倒自有伶官,臣若奉令,恐非所以羽翼殿下也。」太子謝之。上聞之,賜及善縑百匹,尋遷左千牛衛將軍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