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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太宗貞觀十年


  唐太宗貞觀十年(公元636年)

  春正月甲午,上始親聽政。

  辛醜,以突厥拓設阿史那社爾為左驍衛大將軍。社爾,處羅可汗之子也,年十一,以智略聞。可汗以為拓設,建牙於磧北,與欲穀設分統敕勒諸部,居官十年,未嘗有所賦斂。諸設或鄙其不能為富貴,社爾曰:「部落苟豐,於我足矣。」諸設慚服。及薛延陀叛,攻破欲穀設,社爾兵亦敗,將其餘眾走保西陲。頡利可汗既亡,西突厥亦亂,咄陸可汗兄弟爭國。社爾詐往降之,引兵襲破西突厥,取其地幾半,有眾十餘萬,自稱答布可汗。社爾乃謂諸部曰:「首為亂破我國者,薛延陀也,我當為先可汗報仇擊滅之。」諸部皆諫曰:「新得西方,宜且留鎮撫。今遽舍之遠去,西突厥必來取其故地。」社爾不從,擊薛延陀於磧北,連兵百餘日。會咥利失可汗立,社爾之眾苦於久役,多棄社爾逃歸。薛延陀縱兵擊之,社爾大敗,走保高昌,其舊兵在者才萬餘家,又畏西突厥之逼,遂帥眾來降。敕處其部落於靈州之北,留社爾于長安,尚皇妹南陽長公主,典屯兵于苑內。

  癸醜,徙趙王元景為荊王,魯王元昌為漢王,鄭王元禮為徐王,徐王元嘉為韓王,荊王元則為彭王,滕王元懿為鄭王,吳王元軌為霍王,豳王元鳳為虢王,陳王元慶為道王,魏王靈夔為燕王,蜀王恪為吳王,越王泰為魏王,燕王祐為齊王,梁王愔為蜀王,郯王惲為蔣王,漢王貞為越王,申王慎為紀王。

  二月乙丑,以元景為荊州都督,元昌為梁州都督,元禮為徐州都督,元嘉為潞州都督,元則為遂州都督,靈夔為幽州都督,恪為潭州都督,泰為相州都督,祐為齊州都督,愔為益州都督,惲為安州都督,貞為揚州都督。泰不之官,以金紫光祿大夫張亮,行都督事。上以泰好文學,禮接士大夫,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,聽自引召學士。

  三月丁酉,吐谷渾王諾曷缽遣使請頒曆,行年號,遣子弟入侍;並從之。丁未,以諾曷缽為河源郡王、烏地也拔勤豆可汗。

  癸醜,諸王之籓,上與之別曰:「兄弟之情,豈不欲常共處邪!但以天下之重,不得不爾。諸子尚可複有,兄弟不可複得。」因流涕嗚咽不能止。

  夏六月壬申,以溫彥博為右僕射,太常卿楊師道為侍中。

  侍中魏征屢以目疾求為散官,上不得已,以征為特進,仍知門下事,朝章國典,參議得失,徒流以上罪,詳事聞奏;其祿賜、吏卒並同職事。長孫皇后性仁孝儉素,好讀書,常與上從容商略古事,因而獻替,裨益弘多。上或以非罪譴怒宮人,後亦陽怒,請自推鞫,因命囚系,俟上怒息,徐為申理,由是宮壺之中,刑無枉濫。豫章公主早喪其母,後收養之,慈愛逾於所生。妃嬪以下有疾,後親撫視,輟己之藥膳以資之,宮中無不愛戴。訓諸子,常以謙儉為先,太子乳母遂安夫人嘗白後,以東宮器用少,請奏益之。後不許,曰:「為太子,患在德不立,名不揚,何患無器用邪!」

  上得疾,累年不愈,後侍奉,晝夜不離側。常系毒藥於衣帶,曰:「若有不諱,義不獨生!」後素有氣疾,前年從上幸九成宮,柴紹等中夕告變,上擐甲出閣問狀,後扶疾以從,左右止之,後曰:「上既震驚,吾何心自安!」由是疾遂甚。太子言于後曰:「醫藥備盡而疾不瘳,請奏赦罪人及度人入道,庶獲冥福。」後曰:「死生有命,非智力所移。若為善有福,則吾不為惡;如其不然,妄求何益!赦者國之大事,不可數下。道、釋異端之教,蠹國病民,皆上素所不為,奈何以吾一婦人使上為所不為乎?必行汝言,吾不如速死!」太子不敢奏,私以語房玄齡,玄齡白上,上哀之,欲為之赦,後固止之。

  及疾篤,與上訣。時房玄齡以譴歸第,後言於上曰:「玄齡事陛下久,小心慎密,奇謀秘計,未嘗宣洩,苟無大故,願勿棄之。妾之本宗,因緣葭莩,以致祿位,既非德舉,易致顛危,欲使其子孫保全,慎勿處之權要,但以外戚奉朝請足矣。妾生無益於人,不可以死害人,願勿以丘壟勞費天下,但因山為墳,器用瓦木而已。仍願陛下親君子,遠小人,納忠諫,屏讒慝,省作役,止遊畋,妾雖沒於九泉,誠無所恨!兒女輩不必令來,見其悲哀,徒亂人意。」因取衣中毒藥以示上曰:「妾于陛下不豫之日,誓以死從乘輿,不能當呂後之地耳。」己卯,崩於立政殿。

  後嘗采自古婦人得失事,為《女則》三十卷,又嘗著論駁漢明德馬後以不能抑退外親,使當朝貴盛,徒戒其車如流水馬如龍,是開其禍敗之源而防其末流也。及崩,宮司並《女則》奏之,上覽之悲慟,以示近臣曰:「皇后此書,足以垂範百世!朕非不知天命而為無益之悲,但入宮不復聞規諫之言,失一良佐,故不能忘懷耳!」乃召房玄齡,使複其位。

  秋八月丙子,上謂群臣曰:「朕開直言之路,以利國也,而比來上封事者多訐人細事,自今複有為是者,朕當以讒人罪之。」

  冬十一月庚午,葬文德皇后于昭陵。將軍段志玄、宇文士及分統士眾出肅章門。帝夜使宮官至二人所,士及開營內之;志玄閉門不納,曰:「軍門不可夜開。」使者曰:「此有手敕。」志玄曰:「夜中不辨真偽。」竟留使者至明。帝聞而歎曰:「真將軍也!」

  帝複為文刻之石,稱「皇后節儉,遺言薄葬,以為『盜賊之心,止求珍貨,既無珍貨,複何所求。』朕之本志,亦複如此。王者以天下為家,何必物在陵中,乃為己有。今因九嵕山為陵,鑿石之工才百餘人,數十日而畢。不藏金玉,人馬、器皿,皆用土木,形具而已,庶幾奸盜息心,存沒無累。當使百世子孫奉以為法。」

  上念後不已,于苑中作層觀以望昭陵,嘗引魏征同登,使視之。征熟視之曰:「臣昏眊,不能見。」上指示之,征曰:「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昭陵,則臣固見之矣。」上泣,為之毀觀。

  十二月戊寅,朱俱波、甘棠遣使入貢。朱俱波在蔥嶺之北,去瓜州三千八百里。甘棠在大海南。上曰:「中國既安,四夷自服。然朕不能無懼,昔秦始皇威振胡、越,二世而亡,唯諸公匡其不逮耳。」

  魏王泰有寵於上,或言三品以上多輕魏王。上怒,引三品以上,作色讓之曰:「隋文帝時,一品以下皆為諸王所頓躓,彼豈非天子兒邪!朕但不聽諸子縱橫耳,聞三品以上皆輕之,我若縱之,豈不能折辱公輩乎!」房玄齡等皆惶懼流汗拜謝。魏征獨正色曰:「臣竊計當今群臣,心無敢輕魏王者。在禮,臣、子一也。《春秋》:王人雖微,序于諸侯之上。三品以上皆公卿,陛下所尊禮,若紀綱大壞,固所不論;聖明在上,魏王必無頓辱群臣之理。隋文帝驕其諸子,使多行無禮,卒皆夷滅,又足法乎?」上悅,曰:「理到之語,不得不服。朕以私愛忘公義,向者之忿,自謂不疑,及聞征言,方知理屈。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!」

  上曰:「法令不可數變,數變則煩,官長不能盡記;又前後差違,吏得以為奸。自今變法,皆宜詳慎而行之。」

  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:「宣、饒二州銀大發采之,歲可得數百萬緡。」上曰:「朕貴為天子,所乏者非財也,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。與其多得數百萬緡,何如得一賢才!卿未嘗進一賢,退一不肖,而專言稅銀之利。昔堯、舜抵璧於山,投珠于穀,漢之桓、靈乃聚錢為私藏,卿欲以桓、靈俟我邪!」是日。黜萬紀,使還家。

  是歲,更命統軍為折衝都尉,別將為果毅都尉。凡十道,置府六百三十四,而關內二百六十一,皆隸諸衛及東宮六率。凡上府兵千二百人,中府千人,下府八百人。三百人為團,團有校尉;五十人為隊,隊有正;十人為火,火有長。每人兵甲糧裝各有數,皆自備,輸之庫,有征行則給之。年二十為兵,六十而免。其能騎射者為越騎,其餘為步兵。每歲季冬,折衝都尉帥其屬教戰,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。凡當宿衛者番上,兵部以遠近給番,遠疏、近數,皆一月而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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