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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廢帝光大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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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陳廢帝陳伯宗(552~570),字奉業,小字藥王,陳文帝陳蒨的嫡長子。南北朝時期陳朝第三位皇帝,566-568年在位。568年被廢為臨海王,570年去世,時年19歲,史稱廢帝。】 臨海王光大元年(公元567年) 春正月癸酉朔,日有食之。 尚書左僕射袁樞卒。 乙亥,大赦,改元。 辛卯,帝祀南郊。 壬辰,齊上皇還鄴。 己亥,周主耕籍田。 二月壬寅朔,齊主加元服,大赦。 初,高祖為梁州,用劉師知為中書舍人。師知涉學工文,練習儀體,曆世祖朝,雖位宦不遷,而委任甚重,與揚州刺史安成王頊、尚書僕射到仲舉同受遺詔輔政。師知、仲舉恒居禁中,參決眾事,頊與左右三百人入居尚書省。師知見頊地望權勢為朝野所屬,心忌之,與尚書左丞王暹等謀出頊於外。眾猶豫,未敢先發。東宮通事舍人殷不佞,素以名節自任,又受委東宮,乃馳詣相府,矯敕謂頊曰:「今四方無事,王可還東府經理州務。」 頊將出,中記室毛喜馳入見頊曰:「陳有天下日淺,國禍繼臻,中外危懼。太后深惟至計,令王入省共康庶績。今日之言,必非太后之意。宗社之重,願王三思,須更聞奏,無使奸人得肆其謀。今出外即受制於人,譬如曹爽,願作富家翁,其可得邪!」頊遣喜與領軍將軍吳明徹籌之,明徹曰:「嗣君諒暗,萬機多闕。殿下親實周、邵,當輔安社稷,願留中勿疑。」頊乃稱疾,召劉師知,留之與語,使毛喜先入言于太后。太后曰:「今伯宗幼弱,政事並委二郎。此非我意。」喜又言於帝。帝曰:「此自師知等所為,朕不知也。」喜出,以報頊。頊囚師知,自入見太后及帝,極陳師知之罪,仍自草敕請畫,以師知付廷尉。其夜,於獄中賜死。以到仲舉為金紫光祿大夫。王暹、殷不佞並付治。不佞,不豁之弟也,少有孝行,頊雅重之,故獨得不死,免官而已。王暹伏誅。自是國政盡歸於頊。 右衛將軍會稽韓子高鎮領軍府,在建康諸將中士馬最盛,與仲舉通謀。事未發。毛喜請簡人馬配子高,並賜鐵、炭,使修器甲。頊驚曰:「子高謀反,方欲收執,何為更如是邪?」喜曰:「山陵始畢,邊寇尚多,而子高受委前朝,名為杖順。若收之,恐不時受首,或能為人患。宜推心安誘,使不自疑,伺間圖之,一壯士之力耳。」頊深然之。 仲舉既廢歸私第,心不自安。子郁,尚世祖妹信義長公主,除南康內史,未之官。子高亦自危,求出為衡、廣諸鎮;郁每乘小輿,蒙婦人衣,與子高謀。會前上虞令陸昉及子高軍主告其謀反。頊在尚書省,因召文武在位議立皇太子。平旦,仲舉、子高入省,皆執之,並郁送廷尉,下詔,於獄賜死,餘黨一無所問。 辛亥,南豫州刺史余孝頃坐謀反誅。 癸醜,以東揚州刺史始興王伯茂為中衛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。伯茂,帝之母弟也,劉師知、韓子高之謀,伯茂皆預之;司徒頊恐扇動中外,故以為中衛,專使之居禁中,與帝遊處。 三月甲午,以尚書右僕射沈欽為侍中、左僕射。 夏四月癸醜,齊遣散騎常侍司馬幼之來聘。 湘州刺史華皎聞韓子高死,內不自安,繕甲聚徒,撫循所部,啟求廣州,以蔔朝廷之意。司徒頊偽許之,而詔書未出。皎遣使潛引周兵,又自歸於梁,以其子玄響為質。 五月癸巳,頊以丹楊尹吳明徹為湘州刺史。 甲午,齊以東平王儼為尚書令。司徒頊遣吳明徹帥舟師三萬趣郢州,丙申,遣征南大將軍淳于量帥舟師五萬繼之,又遣冠武將軍楊文通從安成步道出茶陵,巴山太守黃法慧從宜陽出澧陵,共襲華皎,並與江州刺史章昭達、郢州刺史程靈洗合謀進討。六月壬寅,以司空徐度為車騎將軍,總督建康諸軍,步道趣湘州。 辛亥,周主尊其母叱奴氏為皇太后。 己未,齊封皇弟仁機為西河王,仁約為樂浪王,仁儉為潁川王,仁雅為安樂王,仁直為丹楊王,仁謙為東海王。 華皎使者至長安;梁王亦上書言狀,且乞師;周人議出師應之。司會崔猷曰:「前歲東征,死傷過半。比雖循撫,瘡痍未複。今陳氏保境息民,共敦鄰好,豈可利其土地,納其叛臣,違盟約之信,興無名之師乎!」晉公護不從。閏六月戊寅,遣襄州總管衛公直督柱國陸通、大將軍田弘、權景宣、元定等將兵助之。 辛巳,齊左丞相咸陽武王斛律金卒,年八十。金長子光為大將軍,次子羨及孫武都並開府儀同三司,出鎮方嶽,其餘子孫封侯貴顯者眾甚。門中一皇后,二太子妃,三公主,事齊三世,貴寵無比。自肅宗以來,禮敬尤重,每朝見,常聽乘步挽車至階,或以羊車迎之。然金不以為喜,嘗謂光曰:「我雖不讀書,聞古來外戚鮮有能保其族者。女若有寵,為諸貴所嫉;無寵,為天子所憎。我家直以勳勞致富貴,何必藉女寵也!」 壬午,齊以東平王儼錄尚書事,以左僕射趙彥深為尚書令,數遠為左僕射,中書監徐之才為右僕射。定遠,昭之子也。 秋七月戊申,立皇子至澤為太子。 八月,齊以任城王湝為太師,馮翊王潤為大司馬,段韶為左丞相,賀拔仁為右丞相,侯莫陳相為太宰,婁睿為太傅,斛律光為太保,韓祖念為大將軍,趙郡王睿為太尉,東平王儼為司徒。 儼有寵於上皇及胡後,時兼京畿大都督,領軍大將軍,領禦史中丞。魏朝故事:中丞出,與皇太子分路,王公皆遙駐,車去牛,頓軛於地,以待其過;其或遲違,則前驅以赤棒棒之。自遷鄴以後,此儀廢絕,上皇欲尊寵儼,命一遵舊制。儼初從北宮出,將上中丞,凡京畿步騎、領軍官屬、中丞威儀、司徒鹵簿,莫不畢從。上皇與胡後張幕于華林園東門外而觀之,遣中使驟馬趣仗。不得入,自言奉敕,赤棒應聲碎其鞍,馬驚,人墜。上皇大笑,以為善,更敕駐車,勞問良久。觀者傾鄴城。 儼恒在宮中,坐含光殿視事,諸父皆拜之。上皇或時如並州,儼恒居守。每送行,或半路,或至晉陽乃還。器玩服飾,皆與齊主同,所須悉官給。嘗于南宮見新冰早李,還,怒曰:「尊兄已有,我何竟無!」自是齊主或先得新奇,屬官及工人必獲罪。儼性剛決,嘗言於上皇曰:「尊兄懦,何能帥左右!」上皇每稱其才,有廢立意,胡後亦勸之,既而中止。 華皎遣使誘章昭達,昭達執送建康。又誘程靈洗,靈洗斬之。皎以武州居其心腹,遣使旅都督陸子隆,子隆不從;遣兵攻之,不克。巴州刺史戴僧朔等並隸于皎,長沙太守曹慶等,本隸皎下,遂為之用。司徒頊恐上流守宰皆附之,乃曲赦湘、巴二州。九月乙巳,悉誅皎家屬。 梁以皎為司空,遣其柱國王操將兵二萬會之。周權景宣將水軍,元定將陸軍,衛公直總之,與皎俱下。淳于量軍夏口,直軍魯山,使元定以步騎數千圍郢州。皎軍于白螺,與吳明徹等相持。徐度、楊文通由嶺路襲湘州,盡獲其所留軍士家屬。 皎自巴陵與周、梁水軍順流乘風而下,軍勢甚盛,戰於沌口。量、明徹募軍中小艦,多賞金銀,令先出當西軍大艦受其拍;西軍諸艦發拍皆盡,然後量等以大艦拍之,西軍艦皆碎,沒于中流。西軍又以艦載薪,因風縱火。俄而風轉,自焚,西軍大敗。皎與戴僧朔單舸走,過巴陵,不敢登岸,徑奔江陵;衛公直亦奔江陵。 元定孤軍,進退無路,斫竹開徑,且戰且引。欲趣巴陵,巴陵已為徐度等所據,度等遣使偽與結盟,許縱之還國;定信之,解仗就度,度執之,盡俘其眾,並擒梁大將軍李廣。定憤恚而卒。 皎党曹慶等四下餘人並伏誅。唯以岳陽太守章昭裕,昭達之弟,桂陽太守曹宣,高祖舊臣,衡陽內史汝陰任忠,嘗有密啟,皆宥之。 吳明徹乘勝攻梁河東,拔之。 周衛公直歸罪於樑柱國殷亮;梁主知非其罪,然不敢違,遂誅之。 周與陳既交惡,周沔州刺史裴寬白襄州總管,請益戍兵,並遷城於羊蹄山以避水。總管兵未至,程靈洗舟師奄至城下。會大雨,水暴漲,靈洗引大艦臨城發拍,擊樓堞皆碎,矢石晝夜攻之三十餘日;陳人登城,寬猶帥眾執短兵拒戰;又二日,乃擒之。 丁巳,齊上皇如晉陽。山東水,饑,僵屍滿道。 冬十月甲申,帝享太廟。 十一月戊戌朔,日有食之。 丙午,齊大赦。 癸醜,周許穆公宇文貴自突厥還,卒於張掖。 齊上皇還鄴。十二月,周晉公護母卒,詔起,令視事。 齊秘書監祖珽,與黃門侍郎劉逖友善。珽欲求宰相,乃疏趙彥深、元文遙、和士開罪狀,令逖奏之,逖不敢通。彥深等聞之,先詣上皇自陳。上皇大怒,執珽,詰之,珽因陳士開、文遙、彥深等朋黨、弄權、賣官、鬻獄事。上皇曰:「爾乃誹謗我!」珽曰:「臣不敢誹謗,陛下取人女。」上皇曰:「我以其饑饉,收養之耳。」珽曰:「何不開倉振給,乃買入後宮乎?」上皇益怒,以刀環築其口,,鞭杖亂下,將撲殺之。珽呼曰:「陛下勿殺臣,臣為陛下合金丹。」遂得少寬。珽曰:「陛下有一范增不能用。」上皇又怒曰:「爾自比範增,以我為項羽邪?」珽曰:「項羽布衣,帥烏合之眾,五年而成霸業。陛下藉父兄之資,才得至此,臣以為項羽未易可輕。」上皇愈怒,令以土塞其口。珽且吐且言,乃鞭二百,配甲坊,尋徙光州,敕令牢掌。別駕張奉福曰:「牢者,地牢也。」乃置地牢中,桎梏不離身;夜以蕪菁子為燭,眼為所熏,由是失明。 齊七兵尚書畢義雲為治酷忍,非人理所及,于家尤甚。夜為盜所殺,遺其刀,驗之,其子善昭所佩刀也。有司執善昭,誅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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