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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武帝大同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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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武帝大同七年(公元541年) 春正月辛巳,上祀南郊,大赦。辛醜,祀明堂。 宕昌王梁企定為其下所殺,弟彌定立。二月乙巳,以彌定為河、梁二州刺史、宕昌王。 辛亥,上耕藉田。 魏幽州刺史順陽王仲景坐事賜死。 三月,魏夏州刺史劉平伏據上郡反,大都督于謹討擒之。 夏五月,遣兼散騎常侍明少遐等聘於東魏。 秋七月己卯,東魏宜陽王景植卒。 魏以侍中宇文測為大都督、行汾州事。測,深之兄也,為政簡惠,得士民心。地接東魏,東魏人數來寇抄,測擒獲之,命解縛,引與相見,為設酒殽,待以客禮,並給糧餼,衛送出境。東魏人大慚,不復為寇,汾、晉之間遂通慶吊,時論稱之。或告測交通境外者,丞相泰怒曰:「測為我安邊,我知其志,何得間我骨肉!」命斬之。 魏丞相泰欲革易時政,為強國富民之法,大行台度支尚書兼司農卿蘇綽盡其智能,贊成其事,減官員,置二長,並置屯田以資軍國。又為六條詔書,九月,始奏行之:一曰清心,二曰敦教化,三曰盡地利,四曰擢賢良,五曰恤獄訟,六曰均賦役。泰甚重之,嘗置諸坐右,又令百司習誦之,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,不得居官。 東魏詔群官於麟趾閣議定法制,謂之《麟趾格》,冬十月甲寅,頒行之。 乙巳,東魏發夫五萬築漳濱堰,三十五日罷。 十一月丙戌,東魏以彭城王韶為太尉,度支尚書胡僧敬為司空。僧敬名虔,以字行,國珍之兄孫,東魏主之舅也。 十二月,東魏遣兼散騎常侍李騫來聘。 交趾李賁世為豪右,仕不得志。有並韶者,富於詞藻,詣選求官,吏部尚書蔡撙以並姓無前賢,除廣陽門郎;韶恥之。賁與韶還鄉里,謀作亂,會交州刺史武林侯諮以刻暴失眾心,時賁監德州,因連結數州豪傑俱反。諮輸賄於賁,奔還廣州。上遣諮與高州刺史孫冏、新州刺史盧子雄將兵擊之。諮,恢之子也。 是歲,魏又益新制十二條。 東魏丞相歡以諸州調絹不依舊式,民甚苦之,奏令悉以四十尺為匹。 魏自喪亂以來,農商失業,六鎮之民相帥內徙,就食齊、晉,歡因之以成霸業。東西分裂,連年戰爭,河南州郡鞠為茂草,公私困竭,民多餓死。歡命諸州濱河及津、梁皆置倉積穀以相轉漕,供軍旅,備饑饉,又於幽、瀛、滄、青四州傍海煮鹽。軍國之費,粗得周贍。至是,東方連歲大稔,穀斛至九錢,山東之民稍復蘇息矣。 東魏尚書令高澄尚靜帝妹馮翊長公主,生子孝琬,朝貴賀之,澄曰:「此至尊之甥,先賀至尊。」三日,帝幸其第,賜錦彩布絹萬匹。於是諸貴競致禮遺,貨滿十室。 東魏臨淮王孝友表曰:「令制百家為族,二十五家為閭,五家為比。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,徵發皆免,苦樂不均,羊少狼多,複有蠶食,此之為弊久矣。京邑諸坊,或七八百家唯一裡正、二史,庶事無闕,而況外州乎!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,而每閭止為二比,計族省十二丁,貲絹、番兵,所益甚多。」事下尚書,寢不行。 安成望族劉敬躬以妖術惑眾,人多信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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