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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孝武帝大明五年


  宋孝武帝大明五年(公元461年)

  春正月戊午朔,朝賀。雪落太宰義恭衣,有六出,義恭奏以為瑞,上悅。義恭以上猜暴,懼不自容,每卑辭遜色,曲意祗奉;由是終上之世,得免於禍。

  二月辛卯,魏主如中山;丙午,至鄴,遂如信都。

  三月,遣使如魏。

  魏主發並、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;辛巳,還平城。

  夏四月癸巳,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。

  庚子,詔經始明堂,直作大殿於丙、己之地,制如太廟,唯十有二間為異。

 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,年十七,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。休茂性急,欲自專處決,深之及主帥每禁之,常懷忿恨。左右張伯超有寵,多罪惡,主帥屢責之。伯超懼,說休茂曰:「主帥密疏官過失,欲以啟聞,如此恐無好。」。休茂曰:「為之奈何?」伯超曰:「唯有殺行事及主帥,舉兵自衛。此去都數千里,縱大事不成,不失入虜中為王。」休茂從之。

  丙午夜,休茂與伯超等帥夾轂隊,殺典簽楊慶於城中,出金城,殺深之及典簽戴雙;徵集兵眾,建牙馳檄,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,加黃鉞。侍讀博士荀詵諫,休茂殺之。伯超專任軍政,生殺在己,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,不克而死。

  休茂出城行營,諮議參軍沈暢之等帥眾閉門拒之。休茂馳還,不得入。義成太守薛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,克之,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。其日,參軍尹玄慶複起兵攻休茂,生擒,斬之,母、妻皆自殺,同黨伏誅。城中擾亂,莫相統攝。中兵參軍劉恭之,秀之之弟也,眾共推行府州事。繼考以兵脅恭之,使作啟事,言「繼考立義」,自乘驛還都;上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,賜爵冠軍侯;事尋泄,伏誅。以玄慶為射聲校尉。

  上自即位以來,抑黜諸弟;既克廣陵,欲更峻其科。沈懷文曰:「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,前史以為美談。陛下既明管、蔡之誅,願崇唐、衛之寄。」及襄陽平,太宰義恭探知上旨,複上表請裁抑諸王,不使任邊州,及悉輸器甲,禁絕賓客;沈懷文固諫,以為不可,乃止。

  上畋遊無度,嘗出,夜還,敕開門。侍中謝莊居守,以棨信或虛,執不奉旨,須墨敕乃開。上後因燕飲,從容曰:「卿欲效郅君章邪?」對曰:「臣聞王者祭祀、畋遊,出入有節。今陛下晨往宵歸,臣恐不逞之徒,妄生矯詐。是以伏須神筆,乃敢開門耳。」

  魏大旱,詔:「州郡境內,神無大小,悉灑掃致禱;俟豐登,各以其秩祭之。」於是群祀之廢者皆複其舊。

  秋七月戊寅,魏主立其弟小新成為濟陽王,加征東大將軍,鎮平原;天賜為汝陰王,加征南大將軍,鎮虎牢;萬壽為樂浪王,加征北大將軍,鎮和龍;洛侯為廣平王。

  壬午,魏主巡山北;八月丁醜,還平城。

  戊子,立皇子子仁為永嘉王,子真為始安王。

  九月甲寅朔,日有食之。

  沈慶之固讓司空,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;詔許之,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,俸祿依三司,元景在從公之上。

  慶之目不知書,家素富,產業累萬金,童奴千計;再獻錢千萬,谷萬斛。先有四宅,又有園舍在婁湖;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,以四宅輸官。慶之多蓄妓妾,優遊無事,盡意歡娛,非朝賀不出門;車馬率素,從者不過三五人,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。

  甲戌,移南豫州治於湖。丁醜,以潯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。

  閏月戊子,皇太子妃何氏卒,諡曰獻妃。

  壬寅,更以曆陽王子頊為臨海王。

  冬十月甲寅,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,右僕射劉秀之為雍州刺史。

  乙卯,以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。子鸞母殷淑儀,寵傾後宮,子鸞愛冠諸子,凡為上所眄遇者,莫不入子鸞之府。及為南徐州,割吳郡以屬之。

  初,巴陵王休若為北徐州刺史,以山陰令張岱為諮議參軍,行府、州、國事。後臨海王子頊為廣州,豫章王子尚為揚州,晉安王子勳為南兗州,岱曆為三府諮議、三王行事,與典簽、主帥共事,事舉而情不相失。或謂岱曰:「主王既幼,執事多門,而每能緝和公私,雲何致此?」岱曰:「古人言:『一心可以事百君。』我為政端平,待物以禮,悔吝之事,無由而及;明暗短長,更是才用之多少耳。」及子鸞為南徐州,複以岱為別駕、行事。岱,永之弟也。

  魏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等來聘。明根,雅之從祖弟也。

  魏廣平王洛侯卒。

  十二月壬申,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。

  甲戌,制民戶歲輸布四匹。

  是歲,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。士族多避役逃亡,乃嚴為之制,捕得即斬之,往往奔竄湖山為盜賊。沈懷文諫,不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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