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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


 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(公元444年)

  春正月己亥,帝耕藉田,大赦。

  壬寅,魏太子始總百揆,命侍中、中書監穆壽、司徒崔浩、侍中張黎、古弼輔太子決庶政,上書者皆稱臣,儀與表同。

  古弼為人,忠慎質直。嘗以上谷苑囿太廣,乞減太半以賜貧民,入見魏主,欲奏其事。帝方與給事中劉樹圍棋,志不在弼。弼侍坐良久,不獲陳聞。忽起,捽樹頭,掣下床,搏其耳,毆其背,曰:「朝廷不治,實爾之罪!」帝失容,舍棋曰:「不聽奏事,朕之過也,樹何罪!置之!」弼具以狀聞,帝皆可其奏。弼曰:「為人臣無禮至此,其罪大矣!」出詣公車,免冠徒跣請罪。帝召入,謂曰:「吾聞築社之役,蹇蹶而築之,端冕而事之,神降之福。然則卿有何罪!其冠履就職。苟有可以利社稷、便百姓者,竭力為之,勿顧慮也。」

  太子課民稼穡,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,而為之芸田以償之,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,大略以是為率。使民各標姓名于田首,以知其勤惰,禁飲酒遊戲者。於是墾田大增。

  戊申,魏主詔:「王、公以下至庶人,有私養沙門、巫覡於家者,皆遣詣官曹;過二月十五日不出,沙門、巫覡死,主人門誅。」庚戌,又詔:「王、公、卿、大夫之子皆詣太學,其百工、商賈之子,當各習父兄之業,毋得私立學校;違者,師死,主人門誅。」

  二月辛未,魏中山王辰、內都坐大官薛辨、尚書奚眷等八將坐擊柔然後期,斬于都南。

  初,魏尚書令劉絜,久典機要,恃寵自專,魏主心惡之。及將襲柔然,絜諫曰:「蠕蠕遷徙無常,前者出師,勞而無功;不如廣農積穀以待其來。」崔浩固勸魏主行,魏主從之。絜恥其言不用,欲敗魏師;魏主與諸將期會鹿渾穀,絜矯詔易其期。帝至鹿渾穀,欲擊柔然,絜諫止之,使待諸將。帝留鹿渾穀六日,諸將不至,柔然遂遠遁,追之不及。軍還,經漠中,糧盡,士卒多死。絜陰使人驚魏軍,勸帝委軍輕還,帝不從。絜以軍出無功,請治崔浩之罪。帝曰:「諸將失期,遇賊不擊,浩何罪也!」浩以絜矯詔事白帝,帝至五原,收絜,囚之。帝之北行也,絜私謂所親曰:「若車駕不返,吾當立樂平王。」絜聞尚書右丞張嵩家有圖讖,問曰:「劉氏應王,繼國家後,吾有姓名否?嵩曰:「有姓無名。」帝聞之,命有司窮冶,索嵩家,得讖書。事連南康公鍬鄰,絜、嵩、鄰皆夷三族,死者百餘人。絜在勢要,好作威福,諸將破敵,所得財物皆與分之。既死,籍其家,財巨萬。帝每言之,則切齒。

  癸酉,樂平戾王丕以憂卒。初,魏主築白台,高二百餘尺。丕夢登其上,四顧不見人,命術士董道秀筮之,道秀曰:「大吉。」丕默有喜色。及丕卒,道秀亦坐棄市。高允聞之,曰:「夫筮者皆當依附爻象,勸以忠孝。王之問道秀也,道秀宜曰:「窮高為亢。《易》曰:「亢龍有悔。」

  又曰:「高而無民。」皆不祥也,王不可以不戒。』如此,則王安於上,身全於下矣。道秀反之,宜其死也。」

  庚辰,魏主幸廬。

  己醜,江夏王義恭進位太尉,領司徒。

  庚寅,以侍中、領右衛將軍沈演之為中領軍,左衛將軍范曄為太子詹事。

  辛卯,立皇子宏為建平王。

  三月甲辰,魏主還宮。

  癸醜,魏主遣司空長孫道生鎮統萬。

  夏四月乙亥,魏侍中、太宰、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。

  六月,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,帥五千餘落北走。遣兵追擊之,至漠南,殺其渠帥,餘徙冀、相、定三州為營戶。

  吐谷渾王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,慕利延殺之。是月,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,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。

  沮渠無諱卒,弟安周代立。

  魏入中國以來,雖頗用古禮祀天地、宗廟、百神,而猶循其舊俗,所祀胡神甚眾。崔浩請存合於祀典者五十七所,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。魏主從之。

  秋七月癸卯,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,伏誅。

  八月乙丑,魏主畋於河西,尚書令古弼留守。詔以肥馬給獵騎,弼悉以弱者給之。帝大怒曰:「筆頭奴敢裁量朕!朕還台,先斬此奴!」弼頭銳,故帝常以筆目之。弼官屬惶怖,恐並坐誅。弼曰:「吾為人臣,不使人主盤于遊畋,其罪小;不備不虞,乏軍國之用,其罪大。今蠕蠕方強,南寇未滅,吾以肥馬供軍,弱馬供獵,為國遠慮,雖死何傷!且吾自為之,非諸君之憂也。」帝聞之,歎曰:「有臣如此,國之寶也!」賜衣一襲,馬二匹,鹿十頭。

  它日,魏主複畋於山北,獲麋鹿數千頭。詔尚書發牛車五百乘以運之。詔使已去,魏主謂左右曰:「筆公必不與我,汝輩不如自以馬運之。」遂還。行百餘裡,得弼表曰:「今秋谷懸黃,麻菽布野,豬鹿竊食;鳥雁侵費,風雨所耗,朝夕三倍。乞賜矜緩,使得收載。」帝曰:「果如吾言,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!」

 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。

  戊辰,以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為征北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南袞州刺史,以南譙王義宣為荊州刺史。初,帝以義宣不才,故不用;會稽公主屢以為言,帝不得已用之。先賜中詔敕之曰:「師護以在西久,比表求還,今欲聽許,以汝代之。師護雖無殊績,潔己節用,通懷期物,不恣群下,聲著西土,為士庶所安,論者乃未議遷之。今之回換,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,欲各試其能。汝往,脫有一事減之者,既於西夏交有巨礙,遷代之譏,必歸責於吾矣。此事亦易勉耳,無為使人複生評論也!」義宣至鎮,勤自課厲,事亦修理。

  庚辰,會稽長公主卒。

  吐谷渾叱力延等請師于魏以討吐谷渾王慕利延,魏主使晉王伏羅督諸軍擊之。

  九月甲辰,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、河、沙三州諸軍事、涼州刺史、河西王。

  丁未,魏主如漠南,將襲柔然,柔然敕連可汗遠遁,乃止。敕連尋卒,子吐賀真立,號處羅可汗。

  魏晉王伏羅至樂都,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,至大母橋。吐谷渾王慕利延大驚,逃奔白蘭,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;魏軍斬首五千餘級,慕利延從弟伏念等帥萬三千落降于魏。

  冬十月己卯,以左軍將軍徐瓊為袞州刺史,大將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。徙袞州鎮須昌,冀州鎮曆下,恬,謨之弟也。十二月丙戌,魏主還平城。

  是歲,沙州牧李竇入朝于魏,魏人留之,以為外都大官。

 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《元嘉新曆》,表上之。以月食之沖知日所在。又以中星檢之,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,今在鬥十七度。又測景校二至,差三日有餘,知今之南至日應在鬥十三四度。於是更立新法,冬至徙上三日五時,日之所在,移舊四度。又月有遲疾,前曆合朔,月食不在朔望;今皆以盈縮定其小餘,以正朔望之曰。詔付外詳之。太史令錢樂之等奏:皆如承天所上,唯月有頻三大,頻二小,比舊法殊為乖異,謂宜仍舊。詔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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