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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青龍四年


  魏明帝青龍四年(公元236年)

  春,吳人鑄大錢,一當五百。

  三月,吳張昭卒,年八十一。昭容貌矜嚴,有威風,吳主以下,舉邦憚之。

  夏四月,漢主至湔,登觀阪,觀汶水之流,旬日而還。

  武都氐王符健請降於漢;其弟不從,將四百戶來降。

  五月乙卯,樂平定侯董昭卒。

  冬十月己卯,帝還洛陽宮。

  甲申,有星孛於大辰,又勃於東方。高堂隆上疏曰:「凡帝王徙都立邑,皆先定天地、社稷之位,敬恭以奉之。將營宮室,則宗廟為先,廄庫為次,居室為後。今圜丘、方澤、南北郊、明堂、社稷神位未定,宗廟之制又未如禮,而崇飾居室,士民失業,外人咸雲『宮人之用與軍國之費略齊』,民不堪命,皆有怨怒。《書》曰:『天聰明自我民聰明,天明畏自我民明威。』言天之賞罰,隨民言,順民心也。夫采椽、卑宮,唐、虞、大禹之所以垂皇風也;玉台、瓊室,夏癸、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。今宮室過盛,天彗章灼,斯乃慈父懇切之訓。當崇孝子祗聳之禮,不宜有忽,以重天怒。」隆數切諫,帝頗不悅。侍中盧毓進曰:「臣聞君明則臣直,古之聖王惟恐不聞其過,此乃臣等所以不及隆也。」帝乃解。毓,植之子也。

  十二月癸巳,潁陰靖侯陳群卒。群前後數陳得失,每上封事,輒削其草,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。論者或譏群居位拱默;正始中,詔撰群臣上書以為《名臣奏議》,朝士乃見群諫事,皆歎息焉。

  袁子論曰:或雲:「少府楊阜豈非忠臣哉!見人主之非則勃然觸之,與人言未嘗不道。」答曰:「夫仁者愛人,施之君謂之忠,施於親謂之孝。今為人臣,見人主失道,直詆其非而播揚其惡,可謂直士,未為忠臣也。故司空陳群則不然,談論終日,未嘗言人主之非;書數十上,外人不知。君子謂群於是乎長者矣。」

  乙未,帝行如許昌。

  詔公卿舉才德兼備者各一人,司馬懿以兗州刺史太原王昶應選。昶為人謹厚,名其兄子曰默,曰沈,名其子曰渾,曰深,為書戒之曰:「吾以四者為名,欲使汝曹顧名思義,不敢違越也。夫物速成則疾亡,晚就而善終,朝華之草,夕而零落,松柏之茂,隆寒不衰,是以君子戒于闕黨也。夫能屈以為伸,讓以為得,弱以為強,鮮不遂矣。夫毀譽者,愛惡之原而禍福之機也。孔子曰:『吾之於人,誰毀誰譽。』以聖人之德猶尚如此,況庸庸之徒而輕毀譽哉!人或毀己,當退而求之於身。若己有可毀之行,則彼言當矣;若己無可毀之行,則彼言妄矣。當則無怨於彼,妄則無害於身,又何反報焉!諺曰:『救寒莫如重裘,止謗莫如自修。』斯言信矣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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