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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太和六年


  魏明帝太和六年(公元232年)

  春正月,吳主少子建昌侯慮卒。太子登自武昌入省吳主,因自陳久離定省,子道有闕;又陳陸遜忠勤,無所顧憂。乃留建業。

  二月,詔改封諸侯王,皆以郡為國。

  帝愛女淑卒,帝痛之甚,追諡平原懿公主,立廟洛陽,葬于南陵。取甄後從孫黃與之合葬,追封黃為列侯,為之置後,襲爵。帝欲自臨送葬,又欲幸許。司空陳群諫曰:「八歲下殤,禮所不備,況未期月,而以成人禮送之,加為制服,舉朝素衣,朝夕哭臨,自古以來,未有此比。而乃複自往視陵,親臨祖載!願陛下抑割無益有損之事,此萬國之至望也。又聞車駕欲幸許昌,二宮上下,皆悉俱東,舉朝大小,莫不驚怪。或言欲以避衰,或言欲以便移殿舍,或不知何故。臣以為吉凶有命,禍福由人,移走求安,則亦無益。若必當移避,繕治金墉城西宮及孟津別宮,皆可權時分止,何為舉宮暴露野次!公私煩費,不可計量。且吉士賢人,猶不妄徙其家,以寧鄉邑,使無恐懼之心,況乃帝王萬國之主,行止動靜,豈可輕脫哉!」少府楊阜曰:「文皇帝、武宣皇后崩,陛下皆不送葬,所以重社稷,備不虞也;何至孩抱之赤子而送葬也哉!」帝皆不聽。三月癸酉,行東巡。

  吳主遣將軍周賀、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,從公孫淵求馬。初,虞翻性疏直,數有酒失,又好抵忤人,多見謗毀。吳主嘗與張昭論及神仙,翻指昭曰:「彼皆死人而語神仙,世豈有仙人也!」吳主積怒非一,遂徙翻交州。及周賀等之遼東,翻聞之,以為五溪宜討,遼東絕遠,聽使來屬,尚不足取,今去人財以求馬,既非國利,又恐無獲。欲諫不敢,作表以示呂岱,岱不報。為愛憎所白,複徙蒼梧猛陵。

  夏四月壬寅,帝如許昌。

  五月,皇子殷卒。

  秋七月,以衛尉董昭為司徒。

  九月,帝行如摩陂,治許昌宮,起景福、承光殿。

  公孫淵陰懷貳心,數與吳通。帝使汝南太守田豫督青州諸軍自海道,幽州刺史王雄自陸道討之。散騎常侍蔣濟諫曰:「凡非相吞之國,不侵叛之臣,不宜輕伐。伐之而不能制,是驅使為賊也。故曰:『虎狼當路,不治狐狸。』先除大害,小害自己。今海表之地,累世委質,歲選計、孝,不乏職貢,議者先之。正使一舉便克,得其民不足益國,得其財不足為富;倘不如意,是為結怨失信也。」帝不聽。豫等往,皆無功,詔令罷軍。豫以吳使周賀等垂還,歲晚風急,必畏漂浪,東道無岸,當赴成山,成山無藏船之處,遂輒以兵屯據成山。賀等還至成山,遇風,豫勒兵擊賀等,斬之。吳主聞之,始思虞翻之言,乃召翻於交州。會翻已卒,以其喪還。

  十一月庚寅,陳思王植卒。

  十二月,帝還許昌宮。

  侍中劉曄為帝所親重。帝將伐蜀,朝臣內外皆曰不可。曄入與帝議,則曰可伐;出與朝臣言,則曰不可。曄有膽智,言之皆有形。中領軍楊暨,帝之親臣,又重曄,執不可伐之議最堅,每從內出,輒過曄,曄講不可之意。後暨與帝論伐蜀事,暨切諫,帝曰:「卿書生,焉知兵事!」暨謝曰:「臣言誠不足采,侍中劉曄,先帝謀臣,常曰蜀不可伐。」帝曰:「曄與吾言蜀可伐。」暨曰:「曄可召質也。」詔召曄至,帝問曄,終不言。後獨見,曄責帝曰:「伐國,大謀也,臣得與聞大謀,常恐眯夢漏泄以益臣罪,焉敢向人言之!夫兵詭道也,軍事未發,不厭其密。陛下顯然露之,臣恐敵國已聞之矣。」於是帝謝之。曄見出,責暨曰:「夫釣者中大魚,則縱而隨之,須可制而後牽,則無不得也。人主之威,豈徒大魚而已!子誠直臣,然計不足采,不可不精思也。」暨亦謝之。或謂帝曰:「曄不盡忠,善伺上意所趨而合之。陛下試與曄言,皆反意而問之,若皆與所問反者,是曄常與聖意合也。每問皆同者,曄之情必無所複逃矣。」帝如言以驗之,果得其情,從此疏焉。曄遂發狂,出為大鴻臚,以憂死。

  《傅子》曰:巧詐不如拙誠,信矣!以曄之明智權計,若居之以德義,行之以忠信,古之上賢,何以加諸!獨任才智,不敦誠愨,內失君心,外困於俗,卒以自危,豈不惜哉!

  曄嘗譖尚書令陳矯專權,矯懼,以告其子騫。騫曰:「主上明聖,大人大臣,今若不合,不過不作公耳。」後數日,帝意果解。

  尚書郎樂安廉昭以才能得幸,昭好抉擿群臣細過以求媚於上。黃門侍郎杜恕上疏曰:「伏見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罰當關不依詔,坐判問。又雲:『諸當坐者別奏。』尚書令陳矯自奏不敢辭罰,亦不敢陳理,志意懇惻。臣竊湣然為朝廷惜之!古之帝王所以能輔世長民者,莫不遠得百姓之歡心,近盡群臣之智力。今陛下憂勞萬機,或親燈火,而庶事不康,刑禁日弛。原其所由,非獨臣不盡忠,亦主不能使也。百里奚愚于虞而智于秦,豫讓苟容中行而著節智伯,斯則古人之明驗矣。若陛下以為今世無良才,朝廷乏賢佐,豈可追望稷、契之遐蹤,坐待來世之俊乂乎!今之所謂賢者,盡有大官而享厚祿矣,然而奉上之節未立,向公之心不一者,委任之責不專,而俗多忌諱故也。臣以為忠臣不必親,親臣不必忠。今有疏者毀人而陛下疑其私報所憎,譽人而陛下疑其私愛所親,左右或因之以進憎愛之說,遂使疏者不敢毀譽,以至政事損益,亦皆有嫌。陛下當思所以闡廣朝臣之心,篤厲有道之節,使之自同古人,垂名竹帛,反使如廉昭者擾亂其間,臣懼大臣將遂容身保位,坐觀得失,為來世戒也。昔周公戒魯侯曰:『無使大臣怨乎不以。』言不賢則不可為大臣,為大臣則不可不用也。《書》數舜之功,稱去四凶,不言有罪無問大小則去也。今者朝臣不自以為不能,以陛下為不任也;不自以為不知,以陛下為不問也。陛下何不遵周公之所以用,大舜之所以去,使侍中、尚書坐則侍帷幄,行則從華輦,親對詔問,各陳所有,則群臣之行皆可得而知,患能者進,闇劣者退,誰敢依違而不自盡。以陛下之聖明,親與群臣論議政事,使群臣人得自盡,賢愚能否,在陛下之所用。以此治事,何事不辦;以此建功,何功不成!每有軍事,詔書常曰:『誰當憂此者邪?吾當自憂耳。』近詔又曰:『憂公忘私者必不然,但先公後私即自辦也。』伏讀明詔,乃知聖思究盡下情,然亦怪陛下不治其本而憂其末也。人之能否,實有本性,雖臣亦以為朝臣不盡稱職也。明主之用人也,使能者不能遺其力,而不能者不得處非其任。選舉非其人,未必為有罪也;舉朝共容非其人,乃為怪耳。陛下知其不盡力也而代之憂其職,知其不能也而教之治其事,豈徒主勞而臣逸哉,雖聖賢並世,終不能以此為治也!陛下又患台閣禁令之不密,人事請屬之不絕,作迎客出入之制,以惡吏守寺門,斯實未得為禁之本也。昔漢安帝時,少府竇嘉辟廷尉郭躬無罪之兄子,猶見舉奏,章劾紛紛;近司隸校尉孔羨辟大將軍狂悖之弟,而有司嘿爾,望風希指,甚於受屬。選舉不以實者也。嘉有親戚之寵,躬非社稷重臣,猶尚如此;以今況古,陛下自不督必行之罰以絕阿党之原耳。出入之制,與惡吏守門,非治世之具也。使臣之言少蒙察納,何患於奸不削滅,而養若廉昭等乎!夫糾擿奸宄,忠事也;然而世憎小人行之者,以其不顧道理而苟求容進也。若陛下不復考其終始,必以違眾迕世為奉公,密行白人為盡節,焉有通人大才而更不能為此邪?誠顧道理而弗為耳。使天下皆背道而趨利,則人主之所最病者也,陛下將何樂焉!」恕,畿之子也。

  帝嘗卒至尚書門,陳矯跪問帝曰:「陛下欲何之?」帝曰:「欲案行文書耳。」矯曰:「此自臣職分,非陛下所宜臨也。若臣不稱其職,則請就黜退,陛下宜還。」帝慚,回車而反。帝嘗問矯:「司馬公忠貞,可謂社稷之臣乎?」矯曰:「朝廷之望也,社稷則未知也。」

  吳陸遜引兵向廬江,論者以為宜速救之。滿寵曰:「廬江雖小,將勁兵精,守則經過。又,賊舍船二百里來,後尾空絕,不來尚欲誘致,今宜聽其遂進。但恐走不可及耳。」乃整軍趨楊宜口,吳人聞之,夜遁。是時,吳人歲有來計。滿寵上疏曰:「合肥城南臨江湖,北遠壽春,賊攻圍之,得據水為勢;官兵救之,當先破賊大輩,然後圍乃得解。賊往甚易,而兵往救之甚難,宜移城內之兵,其西三十裡,有奇險可依,更立城以固守,此為引賊平地而掎其歸路,于計為便。」護軍將軍蔣濟議以為:「既示天下以弱,且望賊煙火而壞城,此為未攻而自拔;一至於此,劫略無限,必淮北為守。」帝未許。寵重表曰:「孫子言:『兵者,詭道也,故能而示之不能,驕之以利,示之以懾,』此為形實不必相應也。又曰:『善動敵者形之。』今賊未至而移城卻內,所謂形而誘之也。引賊遠水,擇利而動,舉得於外,而福生於內矣!」尚書趙諮以寵策為長,詔遂報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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