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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桓帝永康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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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桓帝永康元年(公元167年) 春正月,東羌先零圍祋祤,掠雲陽,當煎諸種複反。段熲擊之於鸞鳥,大破之,西羌遂定。 夫餘王夫台寇玄菟;玄菟太守公孫域擊破之。 夏四月,先零羌寇三輔,攻沒兩營,殺千餘人。 五月壬子晦,日有食之。 陳蕃既免,朝臣震栗,莫敢複為黨人言者。賈彪曰:「吾不西行,大禍不解。」乃入雒陽,說城門校尉竇武、尚書魏郡霍諝等,使訟之。武上疏曰:「陛下即位以來,未聞善政,常侍、黃門,競行譎詐,妄爵非人。伏尋西京,佞臣執政,終喪天下。今不慮前事之失,複循覆車之軌。臣恐二世之難,必將複及,趙高之變,不朝則夕。近者奸臣牢修造設黨議,遂收前司隸校尉李膺等逮考,連及數百人。曠年拘錄,事無效驗。臣惟膺等建忠抗節,志經王室,此誠陛下稷、伊、呂之佐;而虛為奸臣賊子之所誣枉,天下寒心,海內失望。惟陛下留神澄省,時見理出,以厭人鬼喁喁之心。今台閣近臣,尚書朱寓、荀緄、劉祐、魏朗、劉矩、尹勳等,皆國之貞士,朝之良佐;尚書郎張陵、媯皓、苑康、楊喬、邊韶、戴恢等,文質彬彬,明達國典,內外之職,群才並列。而陛下委任近習,專樹饕餮,外典州郡,內幹心膂,宜以次貶黜,案罪糾罰;信任忠良,平決臧否,使邪正毀譽,各得其所,寶愛天官,唯善是授,如此,咎征可消,天應可待。間者有嘉禾、芝草、黃龍之見。夫瑞生必於嘉士,福至實由善人,在德為瑞,無德為災。陛下所行不合天意,不宜稱慶。」書奏,因以病上還城門校尉、槐裡侯印綬。霍諝亦為表請。 帝意稍解,因中常侍王甫就獄訊党人範滂等,皆三木囊頭,暴於階下,甫以次辨詰曰:「卿等更相拔舉,迭為脣齒,其意如何?」滂曰:「仲尼之言:『見善如不及,見惡如探湯。』滂欲使善善同其清,惡惡同其汙,謂王政之所願聞,不悟更以為黨。古之修善,自求多福。今之修善,身陷大戮。身死之日,願埋滂于首陽山側,上不負皇天,下不愧夷、齊。」甫湣然為之改容,乃得並解桎梏。李膺等又多引宦官子弟,宦官懼,請帝以天時宜赦。六月庚申,赦天下,改元;黨人二百餘人皆歸田裡,書名三府,禁錮終身。范滂往候霍諝而不謝。或讓之,滂曰:「昔叔向不見祁奚,吾何謝焉!」滂南歸汝南,南陽士大夫迎之者,車數千兩,鄉人殷陶、黃穆侍衛于旁,應對賓客。滂謂陶等曰:「今子相隨,是重吾禍也!」遂遁還鄉里。 初,詔書下舉鉤党,郡國所奏相連及者,多至百數,唯平原相史弼獨無所上。詔書前後迫切州郡,髡笞掾史,從事坐傳舍責曰:「詔書疾惡黨人,旨意懇惻。青州六郡,其五有党,平原何治而得獨無?」弼曰:「先王疆理天下,畫界分境,水土異齊,風俗不同。它郡自有,平原自無,胡可相比!若承望上司,誣陷良善,淫刑濫罰,以逞非理,則平原之人,戶可為黨。相有死而已,所不能也!」從事大怒,即收郡僚職送獄,遂舉奏弼。會黨禁中解,弼以俸贖罪。所脫者甚眾。竇武所薦:朱寓,沛人;苑康,勃海人;楊喬,會稽人;邊韶,陳留人。喬容儀偉麗,數上言政事,帝愛其才貌,欲妻以公主,喬固辭,不聽,遂閉口不食,七日而死。 秋八月,巴部言黃龍見。初,郡人欲就池浴,見池水濁,因戲相恐,「此中有黃龍,」語遂行民間,太守欲以為美。故上之。郡吏傅堅諫曰:「此走卒戲語耳。」太守不聽。 六月大水,勃海海溢。 冬十月,先零羌寇三輔,張奐遣司馬尹端、董卓拒擊,大破之,斬其酋豪,首虜萬餘人,三州清定。奐論功當封,以不事宦官故不果封,唯賜錢二十萬,除家一人為郎。奐辭不受,請徙屬弘農。舊制,邊人不得內徙,詔以奐有功,特許之。拜董卓為郎中。卓,隴西人,性粗猛有謀,羌胡畏之。 十二月壬申,複癭陶王悝為勃海王。 丁醜,帝崩于德陽前殿。戊寅,尊皇后曰皇太后。太后臨朝。初,竇後既立,禦見甚稀,唯采女田聖等有寵。後素忌忍,帝梓宮尚在前殿,遂殺田聖。城門校尉竇武議立嗣,召侍御史河間劉鰷,問以國中宗室之賢者,鯈稱解瀆亭侯宏。宏者,河間孝王之曾孫也,祖淑,父萇,世封解瀆亭侯。武乃入白太后,定策禁中,以鯈守光祿大夫,與中常侍曹節並持節將中黃門、虎賁、羽林千人,奉迎宏,時年十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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