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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桓帝延熹五年


  漢桓帝延熹五年(公元162年)

  春正月壬午,南宮丙署火。

  三月,沈氐羌寇張掖、酒泉。皇甫規發先零諸種羌,共討隴右,而道路隔絕,軍中大疫,死者十三四。規親入庵廬,巡視將士,三軍感悅。東羌遂遣使乞降,涼州複通。先是安定太守孫俊受取狼藉,屬國都尉李翕、督軍禦史張稟多殺降羌,涼州刺史郭閎、漢陽太守趙熹並老弱不任職,而皆倚恃權貴,不遵法度。規到,悉條奏其罪,或免或誅。羌人聞之,翕然反善,沈氐大豪滇昌、饑恬等十餘萬口複詣規降。

  夏四月,長沙賊起,寇桂陽、蒼梧。

  乙丑,恭陵東闕火。戊辰,虎賁掖門火。五月,康陵園寢火。

  長沙、零陵賊入桂陽、蒼梧、南海,交趾刺史及蒼梧太守望風逃奔,遣禦史中丞盛修督州郡募兵討之,不能克。

  乙亥,京師地震。

  甲申,中藏府丞祿署火。秋七月己未,南宮承善闥火。

  鳥吾羌寇漢陽,隴西、金城諸郡兵討破之。

  艾縣賊攻長沙郡縣,殺益陽令,眾至萬餘人;謁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,軍敗,睦、度奔走。零陵蠻亦反。冬十月,武陵蠻反,寇江陵,南郡太守李肅奔走,主簿胡爽扣馬首諫曰:「蠻夷見郡無儆備,故敢乘間而進。明府為國大臣,連城千里,舉旗鳴鼓,應聲十萬,奈何委符守之重,而為逋逃之人乎!」肅拔刃向爽曰:「掾促去!太守今急,何暇此計!」爽抱馬固諫,肅遂殺爽而走。帝聞之,征肅,棄市;度、睦減死一等;複爽門閭,拜家一人為郎。

  尚書朱穆舉右校令山陽度尚為荊州刺史。辛醜,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,將兵十餘萬討武陵蠻。先是,所遣將帥,宦官多陷以折耗軍資,往往抵罪,緄願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。尚書朱穆奏「緄以財自嫌,失大臣之節;」有詔勿劾。緄請前武陵太守應奉與俱,拜從事中郎。十一月,緄軍至長沙,賊聞之,悉詣營乞降。進擊武陵蠻夷,斬首四千餘級,受降十餘萬人,荊州平定。詔書賜錢一億,固讓不受,振旅還京師,推功于應奉,薦以為司隸校尉;而上書乞骸骨,朝廷不許。

  滇那羌寇武威、張掖、酒泉。

  太尉劉矩免,以太常楊秉為太尉。

  皇甫規持節為將,還督鄉里,既無它私惠,而多所舉奏,又惡絕宦官,不與交通。於是中外並怨,遂共誣規貨賂群羌,令其文降,帝璽書誚讓相屬。

  規上書自訟曰:「四年之秋,戎醜蠢戾,舊都懼駭,朝廷西顧。臣振國威靈,羌戎稽首,所省之費一億以上。以為忠臣之義不敢告勞,故恥以片言自及微效,然比方先事,庶免罪悔。前踐州界,先奏孫俊、李翕、張稟;旋師南征,又上郭閎、趙熹,陳其過惡,執據大辟。凡此五臣,支党半國,其餘墨綬下至小吏,所連及者複有百餘。吏托報將之怨,子思複父之恥,載贄馳車,懷糧步走,交構豪門,競流謗讟,雲臣私報諸羌,讎以錢貨。若臣以私財,則家無擔石;如物出於官,則文簿易考。就臣愚惑,信如言者,前世尚遺匈奴以宮姬,鎮烏孫以公主;今臣但費千萬以懷叛羌,則良臣之才略,兵家之所貴,將有何罪負義違理乎!自永初以來,將出不少,覆軍有五,動資巨億,有旋車完封,寫之權門,而名成功立,厚加爵封。今臣還督本土,糾舉諸郡,絕交離親,戮辱舊故,眾謗陰害,固其宜也!」

  帝乃征規還,拜議郎,論功當封;而中常侍徐璜、左悺欲從求貨,數遣賓客就問功狀,規終不答。璜等忿怒,陷以前事,下之於吏。官屬欲賦斂請謝,規誓而不聽,遂以餘寇不絕,坐系廷尉,論輸左校。諸公及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詣闕訟之,會赦,歸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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