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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順帝永和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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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順帝永和元年(公元136年) 春正月己巳,改元,赦天下。 冬十月丁亥,承福殿火。 十一月丙子,太尉寵參罷。 十二月,象林蠻夷反。 乙巳,以前司空王龔為太尉。 龔疾宦官專權,上書極言其狀。諸黃門使客誣奏龔罪;上命龔亟自實。李固奏記于梁商曰:「王公以堅貞之操,橫為讒佞所構,眾人聞知,莫不歎栗。夫三公尊重,無詣理訴冤之義,纖微感概,輒引分決,是以舊典不有大罪,不至重問。王公卒有它變,則朝廷獲害賢之名,群臣無救護之節矣!語曰:『善人在患,饑不及餐。』斯其時也!」商即言之於帝,事乃得釋。 是歲,以執金吾梁冀為河南尹。冀性嗜酒,逸遊自恣,居職多縱暴非法。父商所親客雒陽令呂放以告商,商以讓冀。冀遣人於道刺殺放,而恐商知之,乃推疑放之怨仇,請以放弟禹為雒陽令,使捕之;盡滅其宗、親、賓客百餘人。 武陵太守上書,以蠻夷率服,可比漢人,增其租賦。議者皆以為可。尚書令虞詡曰:「自古聖王,不臣異俗。先帝舊典,貢稅多少,所由來久矣;今猥增之,必有怨叛。計其所得,不償所費,必有後悔。」帝不從。澧中、漊中蠻果爭貢布非舊約,遂殺鄉吏,舉種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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