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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安帝永初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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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安帝永初四年(公元110年) 春正月,元會,徹樂,不陳充庭車。 鄧騭在位,頗能推進賢士,薦何熙、李郃等列於朝廷,又辟弘農楊震、巴郡陳禪等置之幕府,天下稱之。震孤貧好學,明歐陽《尚書》,通達博覽,諸儒為之語曰:「關西孔子楊伯起。」教授二十餘年,不答州郡禮命,眾人謂之晚暮,而震志愈篤。騭聞而辟之,時震年已五十餘,累遷荊州刺史、東萊太守。當之郡,道經昌邑,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,夜懷金十斤以遺震。震曰:「故人知君,君不知故人,何也?」密曰:「暮夜無知者。」震曰:「天知,地知,我知,子知,何謂無知者!」密愧而出。後轉涿郡太守。性公廉,子孫常蔬食、步行;故舊或欲令為開產業,震不肯,曰:「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,以此遺之,不亦厚乎!」張伯路複攻郡縣,殺吏,党眾浸盛。詔遣禦史中丞王宗持節發幽、冀諸郡兵合數萬人,征宛陵令扶風法雄為青州刺史,與宗並力討之。 南單于圍耿種數月,梁慬、耿夔擊斬其別將於屬國故城,單于自將迎戰,慬等複破之,單于遂引還虎澤。 丙午,詔減百官及州郡縣奉各有差。二月,南匈奴寇常山。 滇零遣兵寇褒中,漢中太守鄭勤移屯褒中。任尚軍久出無功,民廢農桑,乃詔尚將吏兵還屯長安,罷遣南陽、潁川、汝南吏士。乙丑,初置京兆虎牙都尉于長安,扶風都尉於雍,如西京三輔都尉故事。 謁者龐參說鄧騭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三輔,騭然之,欲棄涼州,並力北邊。乃會公卿集議,騭曰:「譬若衣敗壞,一以相補,猶有所完,若不如此,將兩無所保。」公卿皆以為然。郎中陳國虞詡言于太尉張禹曰:「若大將軍之策,不可者三:先帝開拓土宇,劬勞後定,而今憚小費,舉而棄之,此不可一也。涼州既棄,即以三輔為塞,則園陵單外,此不可二也。喭曰:『關西出將,關東出相。』烈士武臣,多出涼州,士風壯猛,便習兵事。今羌、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,以涼州在後故也。涼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,蒙矢石于行陳,父死于前,子戰於後,無反顧之心者,為臣屬漢故也。今推而捐之,割而棄之,民庶安土重還,必引領而怨曰:『中國棄我于夷狄!』雖赴義從善之人,不能無恨。如卒然起謀,因天下之饑敝,乘海內之虛弱,豪雄相聚,量材立帥,驅氏、羌以為前鋒,席捲而東,雖賁、育為卒,太公為將,猶恐不足當禦;如此,則函穀以西,園陵舊京非複漢有,此不可三也。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,詡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!」禹曰:「吾意不及此,微子之言,幾敗國事!」詡因說禹:「收羅涼土豪傑,引其牧守子弟於朝,令諸府各辟數人,外以勸厲答其功勤,內以拘致防其邪計。」 禹善其言,更集四府,皆從詡議。於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,拜牧守、長吏子弟為郎,以安慰之。鄧騭由是惡詡,欲以吏法中傷之。會朝歌賊甯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,屯聚連年,州郡不能禁,乃以詡為朝歌長。故舊皆吊之,詡笑曰:「事不避難,臣之職也。不遇槃根錯節,無以別利器,此乃吾立功之秋也。」始到,謁河內太守馬稜。稜曰:「君儒者,當謀謨廟堂,乃在朝歌,甚為君憂之。」詡曰:「此賊犬羊相聚,以求溫飽耳,願明府不以為憂。」稜曰:「何以言之?」詡曰:「朝歌者,韓、魏之郊,背太行,臨黃河,去敖倉不過百里,而青、冀之民流亡萬數,賊不知開倉招眾,劫庫兵,守成皋,斷天下右臂,此不足憂也。今其眾新盛,難與爭鋒;兵不厭權,願寬假轡策,勿令有所拘閡而已。」及到官,設三科以募求壯士,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,其攻劫者為上,傷人偷盜者次之,不事家業者為下,收得百餘人,詡為饗會,悉貰其罪,使入賊中誘令劫掠,乃伏兵以待之,遂殺賊數百人。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,以采線縫其裾,有出市里者,吏輒禽之。賊由是駭散,鹹稱神明,縣境皆平。 三月,何熙軍到五原曼柏,暴疾,不能進;遣龐雄與梁慬、耿種將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,連營稍前。單于見諸軍並進,大恐怖,顧讓韓琮曰:「汝言漢人死盡,今是何等人也!」乃遣使乞降,許之。單于脫帽徒跣,對龐雄等拜陳,道死罪。於是赦之,遇待如初,乃還所鈔漢民男女及羌所略轉賣入匈奴中者合萬餘人。會熙卒,即拜梁慬度遼將軍。龐雄還,為大鴻臚。 先零羌複寇褒中,鄭勤欲擊之,主簿段崇諫,以為「虜乘勝,鋒不可當,宜堅守待之。」勤不從,出戰,大敗,死者三千餘人,段崇及門下吏王宗、原展以身扞刃,與勤俱死。 徙金城郡居襄武。 戊子,杜陵園火。 癸巳,郡國九地震。 夏四月,六州蝗。 丁醜,赦天下。 王宗、法雄與張伯路連戰,破走之,會赦到,賊以軍未解甲,不敢歸降。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,皆以為當遂擊之,法雄曰:「不然。兵兇器,戰危事,勇不可恃,勝不可必。賊若乘船浮海,深入遠島,攻之未易也。及有赦令,可且罷兵以慰誘其心,勢必解散,然後圖之,可不戰而定也。」宗善其言,即罷兵。賊聞,大喜,乃還所略人;而東萊郡兵獨未爭甲,賊複驚恐,遁走遼東,止海島上。 秋七月乙酉,三郡大水。 騎都尉任仁與羌戰累敗,而兵士放縱,檻車征詣延尉,死。護羌校尉段禧卒,複以前校尉侯霸代之,移居張掖。 九月甲申,益州郡地震。 皇太后母新野君病,太后幸其第,連日宿止;三公上表固爭,乃還宮。冬十月甲戌,新野君薨,使司空護喪事,儀比東海恭王。鄧騭等乞身行服,太后欲不許,以問曹大家,大家上疏曰:「妾聞謙讓之風,德莫大焉。今四舅深執忠孝,引身自退,而以方垂未靜,拒而不許,如後有豪毛加於今日,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。」太后乃許之。乃服除,詔騭複還輔朝政,更授前封,騭等叩頭固讓,乃止。於是並奉朝請,位次三公下,特進、侯上,其有大議,乃詣朝堂,與公卿參謀。 太后詔陰後家屬皆歸故郡,還其資財五百餘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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