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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安帝永初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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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漢安帝劉祜(94~125),漢章帝劉炟之孫,清河孝王劉慶之子。東漢第六位皇帝,106年—125年在位。延光四年(125年),漢安帝南下宛城,得病回京。三月,在返京途中死于車中,終年三十二歲。葬於恭陵,諡孝安皇帝,廟號恭宗。】 漢孝安皇帝永初元年(公元107年) 春正月癸酉朔,赦天下。 蜀郡徼外羌內屬。 二月丁卯,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。 庚午,司徒梁鮪薨。 三月癸酉,日有食之。 己卯,永昌徼外僬僥種夷陸類等舉種內附。 甲申,葬清河孝王於廣丘,司空、宗正護喪事,儀比東海恭王。 自和帝之喪,鄧騭兄弟常居禁中,騭不欲久在內,連求還第,太后許之。夏四月,封太傅張禹、太尉徐防、司空尹勤、車騎將軍鄧騭,城門校尉鄧悝、虎賁中郎將鄧弘、黃門郎鄧閶皆為列侯,食邑各萬戶,騭以定策功增三千戶;騭及諸弟辭讓不獲,遂逃避使者,間關詣闕,上疏自陳,至於五六,乃許之。 五月甲戌,以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。恭上言:「舊制,立秋乃行薄刑,自永元十五年以來,改用孟夏。而刺史、太守因以盛夏徵召農民,拘對考驗,連滯無已。上逆時氣,下傷農業。按月令『孟夏斷薄刑』者,謂其輕罪已正,不欲令久系,故時斷之也。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,可從此令。其決獄案考,皆以立秋為斷。」又奏:「孝章皇帝欲助三正之微,定律著令,斷獄皆以冬至之前。小吏不與國同心者,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,不問曲直,便即格殺,雖有疑罪,不復讞正。可令大辟之科,盡冬月乃斷。」朝廷皆從之。 丁醜,詔封北海王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。 九真徼外、夜郎蠻夷,舉土內屬。 西域都護段禧等雖保龜茲,而道路隔塞,檄書不通。公卿議者以為「西域阻遠,數有背叛,吏士屯田。其費無已。」六月壬戌,罷西域都護,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,迎禧及梁慬、趙博、伊吾盧、柳中屯田吏士而還。 初,燒當羌豪東號之子麻奴隨父來降,居於安定。時諸降羌布在郡縣,皆為吏民豪右所徭役,積以愁怨。及王弘西迎段禧,發金城、隴西、漢陽羌數百千騎與俱,郡縣迫促發遣。群羌懼遠屯不還,行到酒泉,頗有散叛,諸郡各發兵邀遮,或覆其廬落;於是勒姐、當煎大豪東岸等愈驚,遂同時奔潰。麻奴兄弟因此與種人俱西出塞,先零別種,滇零與鐘羌諸種大為寇掠,斷隴道。時羌歸附既久,無複器甲,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,或負板案以為楯,或執銅鏡以象兵,郡縣畏懦不能制,丁卯,赦除諸羌相連結謀叛逆者罪。 秋九月,午,太尉徐防以災異,寇賊策免。三公以災異免,自防始。辛未,司空尹勤以水雨漂流策免。 仲長統昌言曰: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,忿強臣之竊命,矯枉過直,政不任下,雖置三公,事歸台閣。自此以來,三公之職,備員而已;然政有不治,猶加譴責。而權移外戚之家,寵被近習之豎,親其黨類,用其私人,內充京師,外布列郡,顛倒賢愚,貿易選舉,疲駑守境,貪殘牧民,撓擾百姓,忿怒四夷,招致乖叛,亂離斯瘼,怨氣並作,陰陽失和,三光虧缺,怪異數至,蟲螟食稼,水旱為災。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,反以策讓三公,至於死、免,乃足為叫呼蒼天,號咷泣血者矣!又,中世之選三公也,務於清愨謹慎,循常習故者,是乃婦女之檢柙,鄉曲之常人耳,惡足以居斯位邪!勢既如彼,選又如此,而欲望三公勳立於國家,績加於生民,不亦遠乎!昔文帝之于鄧通,可謂至愛,而猶展申徒嘉之志。夫見任如此,則何患於左右小臣哉!至如近世,外戚、宦豎,請托不行,意氣不滿,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,惡可得彈正者哉!曩者任之重而責之輕,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。光武奪三公之重,至今而加甚;不假後党以權,數世而不行;蓋親疏之勢異也!今人主誠專委三公,分任責成,而在位病民,舉用失賢,百姓不安,爭訟不息,天地多變,人物多妖,然後可以分此罪矣! 壬午,詔:太僕、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;廄馬非乘輿常所禦者,皆減半食;諸所造作,非供宗廟園陵之用,皆且止。 庚寅,以太傅張禹為太尉,太常周章為司空。 大長秋鄭眾、中常侍蔡倫等皆秉勢豫政,周章數進直言,太后不能用。初,太后以平原王勝有痼疾,而貪殤帝孩抱,養為己子,故立焉。及殤帝崩,群臣以勝疾非痼,意鹹歸之;太后以前不立勝,恐後為怨,乃迎帝而立之。周章以眾心不附,密謀閉宮門,誅鄧騭兄弟及鄭眾、蔡倫,劫尚書,廢太后于南宮,封帝為遠國王而立平原王。事覺,冬十一月丁亥,章自殺。 戊子,敕司隸校尉、冀、並二州刺史,「民訛言相驚,棄捐舊居,老弱相攜,窮困道路。其各敕所部長吏躬親曉喻:若欲歸本郡,在所為封長檄;不欲,勿強。」 十二月乙卯,以潁川太守張敏為司空。 詔車騎將軍鄧騭、征西校尉任尚將五營及諸郡兵五萬人,屯漢陽以備羌。 是歲,郡國十八地震,四十一大水,二十八大風,雨雹。 鮮卑大人燕荔陽詣闕朝賀。太后賜燕荔陽王印綬、赤車、參駕,令止烏桓校尉所居甯城下,通胡市,因築南、北兩部質館。鮮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遺入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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