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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章帝建初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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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漢章帝劉炟 [dá](57~88),漢明帝劉莊第五子,母為賈貴人。東漢王朝第三位皇帝,75—88年在位。葬於敬陵,諡孝章皇帝,廟號肅宗。】 肅宗孝章皇帝建初元年(公元76年) 春正月,詔兗、豫、徐三州稟贍饑民。上問司徒鮑昱:「何以消複旱災?」對曰:「陛下始踐天位,雖有失得,未能致異。臣前為汝南太守,典治楚事,系者千餘人,恐未能盡當其罪。夫大獄一起,冤者過半。又,諸徙者骨肉離分,孤魂不祀。宜一切還諸徙家。蠲除禁錮,使死生獲所,則和氣可致。」帝納其言。校書郎楊終上疏曰:「間者北征匈奴,西開三十六國,百姓頻年服役,轉輸煩費;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。陛下宜留念省察。」帝下其章,第五倫亦同終議。牟融、飽昱皆以為:「孝子無改父之道。征伐匈奴,屯戍西域,先帝所建,不宜回異。」終複上疏曰:「秦築長城,功役繁興;胡亥不革,卒亡四海。故孝元棄珠厓之郡,光武絕西域之國,不以介鱗易我衣裳。魯文公毀泉台,《春秋》譏之曰:『先祖為之而己毀之,不如勿居而已,』以其無妨害於民也;襄公作三軍,昭公舍之,君子大其復古,以為不舍則有害於民也。今伊吾之役,樓蘭之屯兵久而未還,非天意也。」帝從之。 丙寅,詔:「二千石勉勸農桑。罪非殊死,須秋案驗。有司明慎選舉,進柔良,退貪猾,順時令,理冤獄。」是時承永平故事,吏政尚嚴切,尚書決事,率近於重。尚書沛國陳寵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俗,乃上疏曰:「臣聞先王之政,賞不僭,刑不濫。與其不得已,寧僭無濫。往者斷獄嚴明,所以威懲奸慝;奸慝既平,必宜濟之以寬。陛下即位,率由此義,數詔群僚,弘崇晏晏,而有司未悉奉承,猶尚深刻。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,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,或因公行私,逞縱威福。夫為政猶張琴瑟,大弦急者小弦絕。陛下宜隆先王之道,蕩滌煩苛之法,輕薄棰楚以濟群生,全廣至德以奉天心。」帝深納寵言,每事務于寬厚。 酒泉太守段彭等兵會柳中,擊車師,攻交河城,斬首三千八百級,獲生口三千餘人。北匈奴驚走,車師複降。會關寵已歿,謁者王蒙等欲引兵還;耿恭軍吏范羌,時在軍中,固請迎恭。諸將不敢前,乃分兵二千人與羌,從山北迎恭,遇大雪丈餘,軍僅能至。城中夜聞兵馬聲,以為虜來,大驚。羌遙呼曰:「我範羌也,漢遣軍迎校尉耳。」城中皆稱萬歲。開門,共相持涕泣。明日,遂相隨俱歸。虜兵追之,且戰且行。吏士素饑困,發疏勒時,尚有二十六人,隨路死沒,三月至玉門,唯餘十三人,衣屨穿決,形容枯槁。中郎將鄭眾為恭已下洗沐,易衣冠,上疏奏:「恭以單兵守孤城,當匈奴數萬之眾,連月逾年,心力困盡,鑿山為井,煮弩為糧,前後殺傷醜虜數百千計,卒全忠勇,不為大漢恥,宜蒙顯爵,以厲將帥。」恭至雒陽,拜騎都尉。詔悉罷戊、己校尉及都護官,征還班超。超將發還,疏勒舉國憂恐;其都尉黎弇曰:「漢使棄我,我必複為龜茲所滅耳,誠不忍見漢使去。」因以刀自剄。超還至於窴,王侯以下皆號泣,曰:「依漢使如父母,誠不可去!」互抱超馬腳不得行。超亦欲遂其本志,乃更還疏勒。疏勒兩城已降龜茲,而與尉頭連兵。超捕斬反者,擊破尉頭,殺六百餘人,疏勒複安。 甲寅,山陽、山平地震。 東平王蒼上便宜三事。帝報書曰:「間吏民奏事亦有此言,但明智淺短,或謂倘是,複慮為非,不知所定。得王深策,恢然意解;思惟嘉謀,以次奉行。特賜王錢五百萬。」後帝欲為原陵、顯節陵起縣邑,蒼上疏諫曰:「竊見光武皇帝躬履儉約之行,深睹始終之分,勤勤懇懇,以葬制為言;孝明皇帝大孝無違,承奉遵行。謙德之美,于斯為盛。臣愚以園邑之興,始自強秦。古者丘隴且不欲其著明,豈況築郭邑、建都郛哉!上違先帝聖心,下造無益之功,虛費國用,動搖百姓,非所以致和氣、祈豐年也。陛下履有虞之至性,追祖禰之深思,臣蒼誠傷二帝純德之美不暢於無窮也。」帝乃止。自是朝廷每有疑政,輒驛使諮問,蒼悉心以對,皆見納用。 秋八月庚寅,有星孛於天市。 初,益州西部都尉廣漢鄭純,為政清潔,化行夷貊,君長感慕,皆奉珍內附;明帝為之置永昌郡,以純為太守。純在官十年而卒,後人不能撫循夷人。 九月,哀牢王類牢殺守令反,攻博南。 阜陵王延數懷怨望,有告延與子男魴造逆謀者;上不忍誅,冬十一月,貶延為阜陵侯,食一縣,不得與吏民通。 北匈奴皋林溫禺犢王將眾還居涿邪山,南單于與邊郡及烏桓共擊破之。是歲,南部大饑,詔稟給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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