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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明帝永平九年


  漢明帝永平九年(公元66年)

  夏四月甲辰,詔司隸校尉、部刺史歲上墨綬長吏視事三歲已上、治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,及尤不治者亦以聞。

  是歲,大有年。

  賜皇子恭號曰靈壽王,黨號曰重熹王,未有國邑。

  帝崇尚儒學,自皇太子、諸王侯及大臣子弟、功臣子孫,莫不受經。又為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陰氏、馬氏諸子立學於南宮,號「四姓小侯」。置《五經》師,搜選高能以授其業。自期門、羽林之士,悉令通《孝經》章句。匈奴亦遣子入學。

  廣陵王荊複呼相工謂曰:「我貌類先帝,先帝三十得天下,我今亦三十,可起兵未?」相者詣吏告之,荊惶恐,自系獄,帝加恩,不考極其事,詔不得臣屬吏民,唯食租如故,使相、中尉謹宿衛之。荊又使巫祭祀、祝詛。詔長水校尉樊鯈等雜治其獄,事竟,奏請誅刑。帝怒曰;「諸卿以我弟故,欲誅之。即我子,卿等敢爾邪?」鯈對曰:「天下者高帝天下,非陛下之天下也。《春秋》之義,君親無將,將而必誅。臣等以荊屬托母弟,陛下留聖心,加惻隱,故敢請耳;如令陛下子,臣等專誅而已。」帝歎息善之。鯈,宏之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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