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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明帝永平六年


  漢明帝永平六年(公元63年)

  春二月,王雒山出寶鼎,獻之。

  夏四月甲子,詔曰:「祥瑞之降,以應有德;方今政化多僻,何以致茲!《易》曰:『鼎象三公,』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!其賜三公帛五十匹,九卿、二千石半之。先帝詔書,禁人上事言聖,而間者章奏頗多浮詞;自今若有過稱虛譽,尚書皆宜抑而不省,示不為諂子蚩也。」

  冬十月,上行幸魯;十二月,還幸陽城;壬午,還宮。

  是歲,南單于適死,單于莫之子蘇立,為丘除車林鞮單于;數月,複死,單于適之弟長立,為湖邪屍逐侯鞮單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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