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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明帝永平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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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漢明帝劉莊(28~75),初名劉陽,光武帝劉秀第四子,母為光烈皇后陰麗華。東漢王朝第二位皇帝,57—75年在位。葬於顯節陵,諡孝明皇帝,廟號顯宗。】 顯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(公元58年) 春正月,帝率公卿已下朝于原陵,如元會儀。乘輿拜神坐,退,坐東廂;侍衛官皆在神坐後,太官上食,太常奏樂;郡國上計吏以次前,當神軒占其郡穀價及民所疾苦。是後遂以為常。 夏五月,高密元侯鄧禹薨。 東海恭王強病,上遣使者太醫乘驛視疾,駱驛不絕。詔沛王輔、濟南王康、淮陽王延詣魯省疾。戊寅,強薨,臨終,上疏謝恩,言:「身既夭命,孤弱複為皇太后、陛下憂慮,誠悲誠慚!息政,小人也,猥當襲臣後,必非所以全利之也,願還東海郡。今天下新罹大憂,惟陛下加供養皇太后,數進禦餐。臣強困劣,言不能盡意,願並謝諸王,不意永不復相見也!」帝覽書悲慟,從太后出幸津門亭發哀,使大司空持節護喪事,贈送以殊禮,詔楚王英、趙王栩、北海王興及京師親戚皆會葬。帝追惟強深執謙儉,不欲厚葬以違其意,於是特詔:「遺送之物,務從約省,衣足斂形,茅車瓦器,物減於制,以彰王卓爾獨行之志。」將作大匠留起陵廟。 秋七月,馬武等擊燒當羌,大破之,餘皆降散。 山陽王荊私迎能為星者,與謀議,冀天下有變。帝聞之,徙封荊廣陵王,遣之國。遼東太守祭肜使偏何討赤山烏桓,大破之,斬其魁帥。塞外震讋,西自武威,東盡玄菟,皆來內附,野無風塵,乃悉罷緣邊屯兵。 東平王蒼以為中興三十餘年,四方無虞,宜修禮樂,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、車服制度及光武廟登歌、八俏舞數,上之。 好畤湣侯耿弇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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