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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光武帝建武十九年


  漢光武帝建武十九年(公元43年)

  春正月庚子,追尊宣帝曰中宗。始祠昭帝、元帝于太廟,成帝、哀帝、平帝于長安,舂陵節侯以下于章陵;其長安、章陵,皆太守、令、長侍祠。

  馬援斬征側、征貳。

  妖賊單臣、傅鎮等相聚入原武城,自稱將軍。詔太中大夫臧宮將兵圍之,數攻不下,士卒死傷。帝召公卿、諸侯王問方略,皆曰:「宜重其購賞。」東海王陽獨曰:「妖巫相劫,勢無久立,其中必有悔欲亡者,但外圍急,不得走耳。宜小挺緩,令得逃亡,逃亡,則一亭長足以禽矣。」帝然之,即敕宮徹圍緩賊,賊眾分散。夏四月,拔原武,斬臣、鎮等。

  馬援進擊征側餘党都陽等,至居風,降之;嶠南悉平。援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,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。

  閏月戊申,進趙、齊、魯三公爵皆為王。

  郭後既廢,太子彊意不自安。郅惲說太子曰:「久處疑位,上違孝道,下近危殆,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。」太子從之,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,願備籓國。上不忍,遲回者數歲。六月戊申,詔曰:「《春秋》之義,立子以貴。東海王陽,皇后之子,宜承大統。皇太子彊,崇執謙退,願備籓國,父子之情,重久違之。其以彊為東海王,立陽為皇太子,改名莊。」

  袁宏論曰:夫建太子,所以重宗統,一民心也,非有大惡於天下,不可移也。世祖中興漢業,宜遵正道以為後法。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,內寵既多,嫡子遷位,可謂失矣。然東海歸籓,謙恭之心彌亮;明帝承統,友于之情愈篤。雖長幼易位,興廢不同,父子兄弟,至性無間。夫以三代之道處之,亦何以過乎!

  帝以太子舅陰識守執金吾,陰興為衛尉,皆輔導太子。識性忠厚,入雖極言正議,及與賓客語,未嘗及國事。帝敬重之,常指識以敕戒貴戚,激厲左右焉。興雖禮賢好施,而門無遊俠,與同郡張宗、上谷鮮于裒不相好,知其有用,猶稱所長而達之;友人張汜、杜禽,與興厚善,以為華而少實,但私之以財,終不為言。是以世稱其忠。上以沛國桓榮為議郎,使授太子經。車駕幸太學,會諸博士論難於前,榮辨明經義,每以禮讓相厭,不以辭長勝人,儒者莫之及,特加賞賜。又詔諸生雅歌擊磬,盡日乃罷。帝使左中郎將汝南鐘興授皇太子及宗室諸侯《春秋》,賜興爵關內侯。興辭以無功,帝曰:「生教訓太子及諸王侯,非大功邪?」興曰:「臣師少府丁恭。」於是複封恭,而興遂固辭不受。

  陳留董宣為雒陽令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及主出行,以奴驂乘。宣于夏門亭候之,駐車叩馬,以刀畫地,大言數主之失。叱奴下車,因格殺之。主即還宮訴帝,帝大怒,召宣,欲棰殺之。宣叩頭曰:「願乞一言而死。」帝曰:「欲何言?」宣曰:「陛下聖德中興,而縱奴殺人,將何以治天下乎?臣不須棰,請得自殺!」即以頭擊楹,流血被面。帝令小黃門持之,使宣叩頭謝主,宣不從。強使頓之,宣兩手據地,終不肯俯。主曰:「文叔為白衣時,藏亡匿死,吏不敢至門;今為天子,威不能行一令乎?」帝笑曰:「天子不與白衣同。」因敕:「強項令出。」賜錢三十萬,宣悉以班諸吏。由是能搏擊豪強,京師莫不震慄。

  九月壬申,上行幸南陽;進幸汝南南頓縣舍,置酒會,賜吏民,複南頓田租一歲。父老前叩頭言:「皇考居此日久,陛下識知寺舍,每來輒加厚恩,願賜複十年。」帝曰:「天下重器,常恐不任,日復一日,安敢遠期十歲乎!」吏民又言:「陛下實惜之,何言謙也!」帝大笑,複增一歲。進幸淮陽、梁、沛。

  西南夷棟蠶反,殺長吏;詔武威將軍劉尚討之。路由越巂,邛谷王任貴恐尚既定南邊,威法必行,己不得自放縱,即聚兵起營,多釀毒酒,欲先勞軍,因襲擊尚。尚知其謀,即分兵先據邛都,遂掩任貴,誅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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