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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光武帝建武十六年


  漢光武帝建武十六年(公元40年)

  春二月,征側與其妹征貳反,九真、日南、合浦蠻俚皆應之,凡略六十五城,自立為王,都麊泠。交趾剌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。

  三月辛醜晦,日有食之。秋九月,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,下獄死。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:「吾甚恨前殺守、相多也!」對曰:「死得其罪,何多之有!但死者既往,不可複生也!」上大笑。

  郡國群盜處處並起,郡縣追討,到則解散,去複屯結,青、徐、幽、冀四州尤甚。冬十月,遣使者下郡國,聽群盜自相糾擿,五人共斬一人者,除其罪;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,皆勿問,聽以禽討為效。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,又以畏愞捐城委守者,皆不以為負,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,唯蔽匿者乃罪之。於是更相追捕,賊並解散,徙其魁帥於它郡,賦田受稟,使安生業。自是牛馬放牧不收,邑門不閉。

  盧芳與閔堪使使請降,帝立芳為代王,堪為代相,賜繒二萬匹,因使和集匈奴。芳上疏謝,自陳思望闕庭;詔報芳朝明年正月。初,匈奴聞漢購求芳,貪得財帛,故遣芳還降。既而芳以自歸為功,不稱匈奴所遣,單于複恥言其計,故賞遂不行。由是大恨,入寇尤深。

 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,上從之;天下賴其便。

  盧芳入朝,南及昌平,有詔止,令更朝明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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