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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平帝元始元年


  【漢平帝劉衎(公元前9年~公元6年),原名劉箕子,漢元帝劉奭之孫,中山孝王劉興之子,母衛姬。西漢第十四位皇帝,公元前1年―公元6年在位。終年14歲,諡孝平皇帝,葬于康陵,廟號元宗。】

  孝平皇帝元始元年(公元1年年)

  春正月,王莽風益州,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、黑雉二。莽白太后下詔,以白雉薦宗廟。於是群臣盛陳莽功德,致周成白雉之瑞,周公及身在而托號于周,莽宜賜號曰安漢公,益戶疇爵邑。太后詔尚書具其事。莽上書言:「臣與孔光、王舜、甄豐、甄邯共定策;今願獨條光等功賞,寢置臣莽,勿隨輩列。」甄邯白太后下詔曰:「『無偏無党,王道蕩蕩。』君有安宗廟之功,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,君其勿辭!」莽複上書固讓數四,稱疾不起。左右白太后,「宜勿奪莽意,但條孔光等,莽乃肯起。」二月丙辰,太后下詔;「以太傅、博山侯光為太師,車騎將軍、安陽侯舜為太保,皆益封萬戶。左將軍、光祿勳豐為少傅,封廣陽侯。皆授四輔之職。侍中、奉車都尉邯封承陽侯。」四人既受賞,莽尚未起。群臣複上言:「莽雖克讓,朝所宜章,以時加賞,明重元功,無使百僚元元失望!」太后乃下詔:「以大司馬、新都侯莽為太傅,幹四輔之事,號曰安漢公,益封二萬八千戶。」於是莽為惶恐,不得已而起,受太傅、安漢公號,讓還益封事,雲:「願須百姓家給,然後加賞。」群臣複爭,太后詔曰:「公自期百姓家給,是以聽之,其令公奉賜皆倍故。百姓家給人足,大司徒、大司空以聞。」莽複讓不受,而建言褒賞宗室群臣。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;又以故東平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,奉孝王后;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;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內侯。又令諸侯王公、列侯、關內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產子者,皆得以為嗣;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,複其屬;天下令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,參分故祿,以一與之,終其身。下及庶民鰥寡,恩澤之政,無所不施。

  莽既媚說吏民,又欲專斷,知太后老,厭政,乃風公卿奏言:「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,及州部所舉茂材異等吏,率多不稱,宜皆見安漢公。又,太后春秋高,不宜親省小事。」令太后下詔曰:「自今以來,唯封爵乃以聞,他事安漢公、四輔平決。州牧、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,輒引入,至近署對安漢公,考故官,問新職,以知其稱否。」於是莽人人延問,密緻恩意,厚加贈送,其不合指,顯奏免之,權與人主侔矣。

  置羲和官,秩二千石。

  夏五月丁巳朔,日有食之。大赦天下。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。

  王莽恐帝外家衛氏奪其權,白太后:「前哀帝立,背恩義,自貴外家丁、傅,橈亂國家,幾危社稷。今帝以幼年複奉大宗為成帝后,宜明一統之義,以戒前事,為後代法。」六月,遣甄豐奉璽綬,即拜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。賜帝舅衛寶、寶弟玄爵關內侯。賜帝女弟三人號曰君,皆留中山,不得至京師。

  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策曰:「臣聞成王幼少,周公攝政,聽言下賢,均權布寵,動順天地,舉措不失;然近則召公不說,遠則四國流言。今聖主始免繈褓,即位以來,至親分離,外戚杜隔,恩不得通。且漢家之制,雖任英賢,猶援姻戚,親疏相錯,杜塞間隙,誠所以安宗廟,重社稷也。宜亟遣使者征中山太后,置之別宮,令時朝見,又召馮、衛二族,裁與冗職,使得執戟親奉宿衛,以抑患禍之端。上安社稷,下全保傅。」莽令太后下詔曰:「剛所言僻經妄說,違背大義。」罷歸田裡。

  丙午,封魯頃公之八世孫公子寬為褒魯侯,奉周公祀;封褒成君孔霸曾孫均為褒成侯,奉孔子祀。

  詔:「天下女徒已論,歸家,出雇山錢,月三百。複貞婦,鄉一人。大司農部丞十三人,人部一州,勸農桑。」

  秋九月,赦天下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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