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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成帝永始二年


  漢成帝永始二年(公元前15年)

  春正月己醜,安陽敬侯王音薨。王氏唯音為修整,數諫正,有忠直節。

  二月癸未夜,星隕如雨,繹繹,未至地滅。

  乙酉晦,日有食之。

  三月丁酉,以成都侯王商為大司馬、衛將軍;紅陽侯王立位特進,領城門兵。

  京兆尹翟方進為御史大夫。

  谷永為涼州刺史,奏事京師,訖,當之部,上使尚書問永,受所欲言。永對曰:「臣聞王天下、有國家者,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聞。如使危亡之言輒上聞,則商、周不易姓而迭興,三正不變改而更用。夏、商之將亡也,行道之人皆知之。晏然自以若天有日,莫能危,是故惡日廣而不自知,大命傾而不自寤。《易》曰:『危者有其安者也,亡者保其存者也。』陛下誠垂寬明之聽,無忌諱之誅,使芻蕘之臣得盡所聞於前,群臣之上願,社稷之長福也!元年,九月,黑龍見;其晦,日有食之。今年二月己未夜,星隕;乙酉,日有食之。六月之間,大異四發,二二而同月。三代之末,春秋之亂,未嘗有也。臣聞三代所以隕社稷、喪宗廟者,皆由婦人與群惡沉湎於酒;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,養生泰奢,奉終泰厚也。二者,陛下兼而有之,臣請略陳其效。

  「建始、河平之際,許、班之貴,傾動前朝,熏灼四方,女寵至極,不可上矣;今之後起,什倍於前。廢先帝法度,聽用其言,官秩不當,縱釋王誅,驕其親屬,假之威權,從橫亂政,刺舉之吏莫敢奉憲。又以掖庭獄大為亂阱,榜棰箠於砲烙,絕滅人命,主為趙、李報德複怨。反除白罪,建治正吏,多系無辜,掠立迫恐,至為人起責,分利受謝,生入死出者,不可勝數。是以日食再既,以昭其辜。

  「王者必先自絕,然後天絕之。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,樂家人之賤事,厭高美之尊號,好匹夫之卑字,崇聚僄輕無義小人以為私客,數離深宮之固,挺身晨夜,與群小相隨,烏集雜會,飲醉吏民之家,亂服共坐,流湎媟嫚,溷淆無別,黽勉遁樂,晝夜在路,典門戶、奉宿衛之臣執干戈而守空宮,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,積數年矣。

  「王者以民為基,民以財為本,財竭則下畔,下畔則上亡。是以明王愛養基本,不敢窮極,使民如承大祭。今陛下輕奪民財,不愛民力,聽邪臣之計,去高敞初陵,改作昌陵,役百乾溪,費擬驪山,靡敝天下,五年不成而後反故。百姓愁恨感天,饑饉仍臻,流散冗食,餧死於道,以百萬數。公家無一年之畜,百姓無旬日之儲,上下俱匱,無以相救。《詩》雲:『殷監不遠,在夏後之世。』願陛下追觀夏、商、周、秦所以失之,以鏡考己行,有不合者,臣當伏妄言之誅!

  「漢興九世,百九十餘載,繼體之主七,皆承天順道,遵先祖法度,或以中興,或以治安;至於陛下,獨違道縱欲,輕身妄行,當盛壯之隆,無繼嗣之福,有危亡之憂,積失君道,不合天意,亦以多矣。為人後嗣,守人功業如此,豈不負哉!方今社稷、宗廟禍福安危之機在於陛下,陛下誠肯昭然遠寤,專心反道,舊愆畢改,新德既章,則赫赫大異庶幾可銷,天命去就庶幾可複,社稷、宗廟庶幾可保!唯陛下留神反覆,熟省臣言!」

  帝性寬,好文辭,而溺于燕樂,皆皇太后與諸舅夙夜所常憂;至親難數言,故推永等使因天變而切諫,勸上納用之。永自知有內應,展意無所依違,每言事輒見答禮。至上此對,上大怒。衛將軍商密擿永令發去。上使侍御史收永,敕過交道廄者勿追;禦史不及永,還。上意亦解,自悔。

  上嘗與張放及趙、李諸侍中共宴飲禁中,皆引滿舉白,談笑大噱。時乘輿幄坐張畫屏風,畫紂醉踞妲己,作長夜之樂。侍中、光祿大夫班伯久疾新起,上顧指畫而問伯曰:「紂為無道,至於是虖?」對曰:「《書》雲:『乃用婦人之言』,何有踞肆於朝!所謂眾惡歸之,不如是之甚者也!」上曰:「苟不若此,此圖何戒?」對曰:「『沉湎於酒』,微子所以告去也。『式號式呼』,《大雅》所以流連也。《詩》、《書》淫亂之戒,其原皆在於酒!」上乃喟然歎曰:「吾久不見班生,今日複聞讜言!」放等不懌,稍自引起更衣,因罷出。時長信庭林表適使來,聞見之。後上朝東宮,太后泣曰:「帝間顏色瘦黑。班侍中本大將軍所舉,宜寵異之;益求其比,以輔聖德!宜遣富平侯且就國!」上曰:「諾。」上諸舅聞之,以風丞相、禦史,求放過失。於是丞相宣、御史大夫方進奏「放驕蹇縱恣,奢淫不制,拒閉使者,賊傷無辜,從者支屬並乘權勢,為暴虐,請免放就國。」上不得已,左遷放為北地都尉。其後比年數有災變,故放久不得還。璽書勞問不絕。敬武公主有疾,詔徽放歸第視母疾。數月,主有瘳,後複出放為河東都尉。上雖愛放,然上迫太后,下用大臣,故常涕泣而遣之。

  邛成太后之崩也,喪事倉卒,吏賦斂以趨辦,上聞之,以過丞相、禦史。冬十一月己醜,冊免丞相宣為庶人,御史大夫方進左遷執金吾。二十餘日,丞相官缺,群臣多舉方進者;上亦器其能,十一月壬子,擢方進為丞相,封高陵侯。以諸吏、散騎、光祿勳孔光為御史大夫。方進以經術進,其為吏,用法刻深,好任勢立威;有所忌惡,峻文深詆,中傷甚多。有言其挾私詆欺不專平者,上以方進所舉應科,不以為非也。光,褒成君霸之少子也,領尚書,典樞機十餘年,守法度,修故事,上有所問,據經法,以心所安而對,不希指苟合;如或不從,不敢強諫爭,以是久而安。時有所言,輒削草槁,以為章主之過以奸忠直,人臣大罪也。有所薦舉,唯恐其人之聞知。沐日歸休,兄弟妻子燕語,終不及朝省政事。或問光:「溫室省中樹,皆何木也?」光嘿不應,更答以它語,其不泄如是。

  上行幸雍,祠五畤。

  衛將軍王商惡陳湯,奏「湯妄言昌陵且復發徙;又言黑龍冬出,微行數出之應。」廷尉奏「湯非所宣言,大不敬。」詔以湯有功,免為庶人,徙邊。

  上以趙後之立也,淳于長有力焉,故德之,乃追顯其前白罷昌陵之功,下公卿,議封長。光祿勳平當以為:「長雖有善言,不應封爵之科。」當坐左遷巨鹿太守。上遂下詔,以常侍閎,侍中、衛尉長首建至策,賜長、閎爵關內侯。將作大匠萬年佞邪不忠,毒流眾庶,與陳湯俱徒敦煌。

  初,少府陳咸,衛尉逢信,官簿皆在翟方進之右;方進晚進,為京兆尹,與鹹厚善。及御史大夫缺,三人皆名卿,俱在選中,而方進得之。會丞相薛宣得罪,與方進相連,上使五二千石雜問丞相、禦史,咸詰責方進,冀得其處,方進心恨。陳湯素以材能得幸于王鳳及王音,鹹、信皆與湯善,湯數稱之於鳳、音所,以此得為九卿。及王商黜逐湯,方進因奏「鹹、信附會湯以求薦舉,苟得無恥。」皆免官。

  是歲,琅邪太守朱博為左馮翊。博治郡,常令屬縣各用其豪桀以為大吏,文、武從宜。縣有劇賊及它非常,博輒移書以詭責之,其盡力有效,必加厚賞;懷詐不稱,誅罰輒行。以是豪強懾服,事無不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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