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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成帝鴻嘉四年


  漢成帝鴻嘉四年(公元前17年)

  秋,勃海、清河、信都河水湓溢,灌縣、邑三十一,敗官亭、民舍四萬餘所。平陵李尋等奏言:「議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跡而穿之。今因其自決,可且勿塞,以觀水勢;河欲居之,當稍自成川,跳出沙土。然後順天心而圖之,必有成功,而用財力寡。」於是遂止不塞。朝臣數言百姓可哀,上遣使者處業振贍之。

  廣漢鄭躬等黨與浸廣,犯曆四縣,眾且萬人;州郡不能制。冬,以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,發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,或相捕斬除罪;旬月平。遷護為執金吾,賜黃金百斤。

  是歲,平阿安侯王譚薨。上悔廢譚使不輔政而薨也,乃複成都侯商以特進領城門兵,置幕府,得舉吏如將軍。魏郡杜鄴時為郎,素善車騎將軍音,見音前與平阿侯有隙,即說音曰:「夫戚而不見殊,孰能無怨!昔秦伯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,《春秋》譏焉。周、召則不然,忠以相輔,義以相匡,同己之親,等己之尊,不以聖德獨兼國寵,又不為長專受榮任,分職於陝,並為弼疑,故內無感恨之隙,外無侵侮之羞,俱享天祐,兩荷高名者,蓋以此也。竊見成都侯以特進領城門兵,複有詔得舉吏如五府,此明詔所欲寵也。將軍宜承順聖意,加異往時,每事凡議,必與及之。發于至誠,則孰不說諭!」音甚嘉其言,由是與成都侯商親密。二人皆重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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