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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元帝永光四年


  漢元帝永光四年(公元前40年)

  春二月,赦天下。

  三月,上行幸雍,祠五畤。

  夏六月甲戌,孝宣園東闕災。

  戊寅晦,日有食之。上於是召諸前言日變在周堪、張猛者責問,皆稽首謝;因下詔稱堪之美,征詣行在所,拜為光祿大夫,秩中二千石,領尚書事;猛複為太中大夫、給事中。中書令石顯管尚書,尚書五人皆其黨也;堪希見得,常因顯白事,事決顯口。會堪疾喑,不能言而卒。顯誣譖猛,令自殺於公車。

  初,貢禹奏言:「孝惠、孝景廟皆親盡宜毀,及郡國廟不應古禮,宜正定。」天子是其議。

  秋七月戊子,罷昭靈後、武哀王、昭哀後、衛思後、戾太子、戾後園,皆不奉祠,裁置吏卒守焉。

  冬十月乙丑,罷祖宗廟在郡國者。

  諸陵分屬三輔。以渭城壽陵亭部原上為初陵。詔勿置縣邑及徙郡國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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