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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元康四年


  漢宣帝元康四年(公元前62年)

  春正月,詔:「年八十以上,非誣告、殺傷人,它皆勿坐。」

  右扶風尹翁歸卒,家無餘財。秋八月,詔曰:「翁歸廉平鄉正,治民異等。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,以奉祭祀。」

  上令有司求高祖功臣子孫失侯者,得槐裡公乘周廣漢等百三十六人,皆賜黃金二十斤,複其家,令奉祭祀,世世勿絕。

  丙寅,富平敬侯張安世薨。

  初,扶陽節侯韋賢薨,長子弘有罪系獄,家人矯賢令,以次子大河都尉玄成為後。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,即陽為病狂,臥便利,妄笑語,昏亂。既葬,當襲爵,以狂不應召。大鴻臚奏狀,章下丞相、禦史案驗。案事丞相史乃與玄成書曰:「古之辭讓,必有文義可觀,故能垂榮於後。今子獨壞容貌,蒙恥辱為狂癡,光曜晻而不宣,微哉子之所託名也!僕素愚陋,過為宰相執事,願少聞風聲;不然,恐子傷高而僕為小人也。」玄成友人侍郎章亦上疏言:「聖王貴以禮讓為國,宜優養玄成,勿枉其志,使得自安衡門之下。」而丞相、禦史遂以玄成實不病,劾奏之,有詔勿劾,引拜;玄成不得已,受爵。帝高其節,以玄成為河南太守。

  車師王烏貴之走烏孫也,烏孫留不遣。漢遣使責烏孫,烏孫送烏貴詣闕。

  初,武帝開河西四郡,隔絕羌與匈奴相通之路,斥逐諸羌。不使居湟中地。及帝即位,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使行諸羌;先零豪言:「願時度湟水北,逐民所不田處畜牧。」安國以聞。後將軍趙充國劾安國奉使不敬。是後羌人旁緣前言,抵冒度湟水,郡縣不能禁。

  既而先零與諸羌種豪二百餘人解仇、交質、盟詛。上聞之,以問趙充國,對曰:「羌人所以易制者,以其種自有豪,數相攻擊,勢不壹也。往三十餘歲西羌反時,亦先解仇合約攻令居,與漢相距,五六年乃定。匈奴數誘羌人,欲與之共擊張掖、酒泉地,使羌居之。間者匈奴困於西方,疑其更遣使至羌中與相結。臣恐羌變未止此,且複結聯他種,宜及未然為之備。」後月餘,羌侯狼何果遣使至匈奴藉兵,欲擊善阝善、敦煌以絕漢道。充國以為「狼何勢不能獨造此計,疑匈奴使已至羌中,先零、罕、幵乃解仇作約。到秋馬肥,變必起矣。宜遣使者行邊兵,豫為備敕,視諸羌毋令解仇,以發覺其謀。」於是兩府複白遣義渠安國行視諸羌,分別善惡。是時,比年豐稔,谷石五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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