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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地節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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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地節四年(公元前66年) 春二月,賜外祖母號為博平君;封舅無故為平昌侯,武為樂昌侯。 夏五月,山陽、濟陰雹如雞子,深二尺五寸,殺二十餘人,飛鳥皆死。 詔:「自今子有匿父母、妻匿夫、孫匿大父母,皆勿治。」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。 霍顯及禹、山、雲自見日侵削,數相對啼泣自怨。山曰:「今丞相用事,縣官信之,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,發揚大將軍過失。又,諸儒生多窶人子,遠客饑寒,喜妄說狂言,不避忌諱,大將軍常讎之。今陛下好與諸儒生語,人人自書對事,多言我家者。嘗有上書言我家昆弟驕恣,其言絕痛;山屏不奏。後上書者益黠,盡奏封事,輒使中書令出取之,不關尚書,益不信人。又聞民間讙言『霍氏毒殺許皇后』,甯有是邪?」顯恐急,即具以實告禹、山、雲。禹、山、雲驚曰:「如是,何不早告禹等!縣官離散、斥逐諸婿,用是故也。此大事,誅罰不小,奈何?」於是始有邪謀矣。 雲舅李竟民善張赦,見雲家卒卒,謂竟曰:「今丞相與平恩侯用事,可令太夫人言太后,先誅此兩人。移徙陛下,在太后耳。」長安男子張章告之,事下廷尉、執金吾,捕張赦等。後有詔,止勿捕。山等愈恐,相謂曰:「此縣官重太后,故不竟也。然惡端已見,久之猶發,發即族矣,不如先也。」遂令諸女各歸報其夫,皆曰:「安所相避!」 會李竟坐與諸侯王交通,辭語及霍氏,有詔:「雲、山不宜宿衛,免就第。」山陽太守張敞上封事曰:「臣聞公子季友有功于魯,趙衰有功于晉,田完有功于齊,皆疇其庸,延及子孫。終後田氏篡齊,趙氏分晉,季氏顓魯。故仲尼作《春秋》,跡盛衰,譏世卿最甚。乃者大將軍決大計,安宗廟,定天下,功亦不細矣。夫周公七年耳,而大將軍二十歲,海內之命斷於掌握。方其隆盛時,感動天地,侵迫陰陽。朝臣宜有明言曰:『陛下褒寵故大將軍以報功德足矣。間者輔臣顓政,貴戚太盛,君臣之分不明,請罷霍氏三侯皆就第;及衛將軍張安世,宜賜幾杖歸休,歸存問召見,以列侯為天子師。』明詔以恩不聽,群臣以義固爭而後許之,天下必以陛下為不忘功德而朝臣為知禮,霍氏世世無所患苦。今朝廷不聞直聲,而令明詔自親其文,非策之得者也。今兩侯已出,人情不相遠,以臣心度之,大司馬及其枝屬必有畏懼之心。夫近臣自危,非完計也。臣敞願于廣朝白髮其端,直守遠郡,其路無由。唯陛下省察。」上甚善其計,然不召也。 禹、山等家數有妖怪,舉家憂愁。山曰:「丞相擅減宗廟羔、菟、蛙,可以此罪也。」謀令太后為博平君置酒,召丞相、平恩侯以下,使范明友、鄧廣漢承太后制引斬之,因廢天子而立禹。約定,未發,雲拜為玄菟太守,太中大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會事發覺,秋七月,雲、山、明友自殺,顯、禹、廣漢等捕得;禹要斬,顯及諸女昆弟皆棄市;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十家。太僕杜延年以霍氏舊人,亦坐免官。八月己酉,皇后霍氏廢,處昭台宮,乙丑,詔封告霍氏反謀者男子張章、期門董忠、左曹楊惲、侍中金安上、史高皆為列侯。惲,丞相敞子;安上,車騎將軍日磾弟子;高,史良娣兄子也。 初,霍氏奢侈,茂陵徐生曰:「霍氏必亡。夫奢則不遜,不遜必侮上。侮上者,逆道也,在人之右,眾必害之。霍氏秉權日久,害之者多矣。天下害之,而又行以逆道,不亡何待!」乃上疏言:「霍氏泰盛,陛下即愛厚之,宜以時抑制,無使至亡。」書三上,輒報聞。其後霍氏誅滅,而告霍氏者皆封,人為徐生上書曰:「臣聞客有過主人者,見其灶直突,傍有積薪,客謂主人:『更為曲突,遠徙其薪,不者且有火患。』主人嘿然不應。俄而家果失火,鄰里共救之,幸而得息。於是殺牛置酒,謝其鄰人,灼爛者在於上行,餘各以功次坐,而不錄言曲突者。人謂主人曰:『鄉使聽客之言,不費牛酒,終亡火患。今論功而請賓,曲突徙薪無恩澤,焦頭爛額為上客邪?』主人乃寤而請之。今茂陵徐福,數上書言霍氏且有變,宜防絕之。鄉使福說得行,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,臣無逆亂誅滅之敗。往事既已,而福獨不蒙其功,唯陛下察之,貴徙薪曲突之策,使居焦發灼爛之右。」上乃賜福帛十匹,後以為郎。 帝初立,謁見高廟,大將軍光驂乘,上內嚴憚之,若有芒刺在背。後車騎將軍張安世代光驂乘,天子從容肆體,甚安近焉。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誅,故俗傳霍氏之禍萌於驂乘。後十二歲,霍後複徙雲林館,乃自殺。 班固贊曰:霍光受繈褓之托,任漢室之寄,匡國家,安社稷,擁昭,立宣,雖周公、阿衡何以加此!然光不學亡術,闇於大理;陰妻邪謀,立女為後,湛溺盈溢之欲,以增顛覆之禍,死財三年,宗族誅夷,哀哉! *** 臣光曰:霍光之輔漢室,可謂忠矣;然卒不能庇其宗,何也?夫威福者,人君之器也。人臣執之,久而不歸,鮮不及矣。以孝昭之明,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詐,固可以親政矣,況孝宣十九即位,聰明剛毅,知民疾苦,而光久專大柄,不知避去,多置親黨,充塞朝廷,使人主蓄憤於上,吏民積怨於下,切齒側目,待時而發,其得免於身幸矣,況子孫以驕侈趣之哉!雖然,向使孝宣專以祿秩賞賜富其子孫,使之食大縣,奉朝請,亦足以報盛德矣;乃複任之以政,授之以兵,及事叢釁積,更加裁奪,遂至怨懼以生邪謀,豈徒霍氏之自禍哉?亦孝宣醞釀以成之也。昔椒作亂于楚,莊王滅其族而赦箴尹克黃,以為子文無後,何以勸善。夫以顯、禹、雲、山之罪,雖應夷滅,而光之忠勳不可不祀;遂使家無噍類,孝宣亦少恩哉! *** 九月,詔減天下鹽賈。又令郡國歲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,所坐縣、名、爵、裡,丞相、禦史課殿最以聞。 十二月,清河王年坐內亂廢,遷房陵。 是歲,北海太守廬江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,勃海太守龔遂入為水衡都尉。先是,勃海左右郡歲饑,盜賊並起,二千石不能禽制。上選能治者,丞相、禦史舉故昌邑郎中令龔遂,上拜為勃海太守。召見,問:「何以治勃海,息其盜賊?」對曰:「海瀕遐遠,不沾聖化,其民困於饑寒而吏不恤,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。今欲使臣勝之邪,將安之也?」上曰:「選用賢良,固欲安之也。」遂曰:「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,不可急也;唯緩之,然後可治。臣願丞相、禦史且無拘臣以文法,得一切便宜從事。」上許焉,加賜黃金贈遣。乘傳至勃海界,郡聞新太守至,發兵以迎。遂皆遣還。移書敕屬縣:「悉罷逐捕盜賊吏,諸持鍺、鉤、田器者皆為良民,吏毋得問;持兵者乃為賊。」遂單車獨行至府。盜賊聞遂教令,即時解散,棄其兵弩而持鉤、鉏,於是悉平,民安土樂業。遂乃開倉廩假貧民,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。遂見齊俗奢侈,好末技,不田作,乃躬率以儉約,勸民務農桑,各以口率種樹畜養。民有帶持刀劍者,使賣劍買牛,賣刀買犢,曰:「何為帶牛佩犢!」勞來循行,郡中皆有畜積,獄訟止息。 烏孫公主女為龜茲王降賓夫人。絳賓上書言:「得尚漢外孫,願與公主女俱入朝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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