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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本始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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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本始四年(公元前70年) 春三月乙卯,立霍光女為皇后,赦天下。初,許後起微賤,登至尊日淺,從官車服甚節儉。及霍後立,輿駕、侍從益盛,賞賜官屬以千萬計,與許後時縣絕矣。 夏四月壬寅,郡國四十九同日地震,或山崩,壞城郭、室屋,殺六千餘人。北海、琅邪壞祖宗廟。詔丞相、禦史與列侯、中二千石傅問經學之士,有以應變,毋有所諱。令三輔、太常、內郡國賢舉良方正各一人。大赦天下。上素服,避正殿五日。釋夏侯勝、黃霸,以勝為諫大夫、給事中,霸為揚州刺史。 勝為人,質樸守正,簡易無威儀,或時謂上為君,誤相字於前;上亦以是親信之。嘗見,出道上語,上聞而讓勝,勝曰:「陛下所言善,臣故揚之。堯言布於天下,至今見誦。臣以為可傳,故傳耳。」朝廷每有大議,上知勝素直,謂曰:「先生建正言,無懲前事!」勝複為長信少府,後遷太子太傅。年九十卒,太后賜錢二百萬,為勝素服五日,以報師傅之恩。儒者以為榮。 五月,鳳皇集北海安丘、淳於。 廣川王去坐殺其師及姬妾十餘人,或銷鉛錫灌口中,或支解,並毒藥煮之,令糜盡,廢徙上庸;自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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