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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武帝元封五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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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武帝元封五年(公元前106年) 冬,上南巡狩,至於盛唐,望祀虞舜於九疑。登灊天柱山,自尋陽浮江,親射蛟江中,獲之。舳艫千里,薄樅陽而出,遂北至琅邪,並海,所過禮祠其名山大川。春三月,還至太山,增封。甲子,始祀上帝於明堂,配以高祖,因朝諸侯王、列侯,受郡、國計。夏四月,赦天下,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。還,幸甘泉,郊泰畤。 長平烈侯衛青薨。起塚,象廬山。 上既攘卻胡、越,開地斥境,乃置交趾、朔方之州,及冀、幽、並、兗、徐、青、揚、荊、豫、益、涼等州,凡十三部,皆置刺史焉。 上以名臣文武欲盡,乃下詔曰:「蓋有非常之功,必待非常之人。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,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。夫泛駕之馬,跅弛之士,亦在禦之而已。其令州、郡察吏、民有茂才、異等可為將、相及使絕國者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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