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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武帝元鼎五年


  漢武帝元鼎五年(公元前112年)

  冬十月,上祠五畤於雍,遂逾隴,西登崆峒。隴西守以行往卒,天子從官不得食,惶恐,自殺。於是上北出蕭關,從數萬騎獵新秦中,以勒邊兵而歸。新秦中或千里無亭繳,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。上又幸甘泉,立泰一祠壇,所用祠具如雍一畤而有加焉。五帝壇環居其下四方地,為醊食群神從者及北斗雲。十一月辛巳朔,冬至,昧爽,天子始郊拜泰一,朝朝日,夕夕月則揖。其祠,列火滿壇,壇旁亨炊具。有司雲:「祠上有光。」又雲:「晝有黃氣上屬天。」太史令談、祠官寬舒等請三歲天子一郊見,詔從之。

  南越王、王太后飭治行裝,重齎為入朝具。其相呂嘉,年長矣,相三王,宗旅仕宦為長吏者七十餘人,男盡尚王女,女盡嫁王子弟、宗室,及蒼梧秦王有連,其居國中甚重,得眾心愈于王。王之上書,數諫止王,王弗聽;有畔心,數稱病,不見漢使者。使者皆注意嘉,勢未能誅。王、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發,欲介漢使者權,謀誅嘉等,乃置酒請使者,大臣皆侍坐飲。嘉弟為將,將卒居宮外。酒行,太后謂嘉曰:「南越內屬,國之利也;而相君苦不便者,何也?」以激怒使者,使者狐疑相杖,遂莫敢發。嘉見耳目非是,即起而出。太后怒,欲鏦嘉以矛,王止太后。嘉遂出,介其弟兵就舍,稱病,不肯見王及使者,陰與大臣謀作亂。王素無意誅嘉,嘉知之,以故數月不發。

  天子聞嘉不聽命,王、王太后孤弱不能制,使者怯無決;又以為王、王太后已附漢,獨呂嘉為亂,不足以興兵,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使。參曰:「以好往,數人足矣;以武往,二千人無足以為也。」辭不可,天子罷參。郟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:「以區區之越,又有王、王太后應,獨相呂嘉為害,願得勇士三百人,必斬嘉以報。」於是天子遣千秋與王太后弟樛樂將二千人往,入越境。呂嘉等乃遂反,下令國中曰:「王年少。太后,中國人也,又與使者亂,專欲內屬,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;多從人行,至長安,虜賣以為僮僕;取自脫一時之利,無顧趙氏社稷、為萬世慮計之意。」乃與其弟將卒攻殺王、王太后及漢使者,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,立明王長男越妻子術陽侯建德為王。而韓千秋兵入,破數小邑。其後越開直道給食,未至番禺四十裡,越以兵擊千秋等,遂滅之;使人函封漢使者節置塞上,好為謾辭謝罪,發兵守要害處。

  春三月壬午,天子聞南越反,曰:「韓千秋雖無功,亦軍鋒之冠,封其子延年為成安侯;樛樂姊為王太后,首願屬漢,封其子廣德為龍亢侯。」

  夏四月,赦天下。

  丁醜晦,日有食之。

  秋,遣伏波將軍路博德出桂陽,下湟水;樓船將軍楊僕出豫章,下湞水;歸義越侯嚴為戈船將軍,出零陵,下離水;甲為下瀨將軍,下蒼梧;皆將罪人,江、淮以財樓船十萬人。越馳義侯遺別將巴、蜀罪人,發夜郎兵,下牂柯江,鹹會番禺。

  齊相蔔式上書,請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南越。天子下詔褒美式,賜爵關內侯,金六十斤,田十頃,佈告天下;天下莫應。是時列侯以百數,皆莫求從軍擊越。會九月嘗酎,祭宗廟,列侯以令獻金助祭。少府省金,金有輕及色惡者,上皆令劾以不敬,奪爵者百六人。辛巳,丞相趙周坐知列侯酎金輕,下獄,自殺。

  丙申,以御史大夫石慶為丞相,封牧丘侯。時國家多事,桑弘羊等致利,王溫舒之屬峻法,而兒寬等推文學,皆為九卿,更進用事。事不關決于丞相,丞相慶醇謹而已。

  五利將軍裝治行,東入海求其師。既而不敢入海,之太山祠。上使人隨驗,實無所見。五利妄言見其師,其方盡多不售,坐誣罔,腰斬;樂成侯亦棄市。

  西羌眾十萬人反,與匈奴通使,攻故安,圍枹罕。匈奴入五原,殺太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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