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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武帝元鼎二年


  漢武帝元鼎二年(公元前115年)

  冬十一月,張湯有罪自殺。

  初,禦史中丞李文,與湯有郤。湯所厚吏魯謁居陰使人上變告文奸事,事下湯治,論殺之。湯心知謁居為之,上問:「變事蹤跡安起?」湯佯驚曰:「此殆文故人怨之。」謁居病,湯親為之摩足。趙王素怨湯,上書告:「湯大臣,乃與吏摩足,疑與為大奸。」事下廷尉。謁居病死,事連其弟。弟系導官,湯亦治他囚導官,見謁居弟,欲陰為之,而佯不省。謁居弟弗知,怨湯,使人上書,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。事下減宣,宣嘗與湯有郤,及得此事,窮竟其事,未奏也。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,丞相青翟朝,與湯約俱謝,至前,湯獨不謝。上使禦史案丞相,湯欲致其文「丞相見知」,丞相患之。丞相長史朱買臣、王朝、邊通,皆故九卿、二千石,仕宦絕在湯前。湯數行丞相事,知三長史素貴,故陵折,丞史遇之,三長史皆怨恨,欲死之。乃與丞相謀,使吏捕案賈人田信等,曰:「湯且欲奏請,信輒先知之,居物致富,與湯分之。」事辭頗聞,上問湯曰:「吾所為,賈人輒先知之,益居其物,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。」湯不謝,又佯驚曰:「固宜有。」減宣亦奏謁居等事。天子以湯懷詐面欺,使趙禹切責湯,湯乃為書謝,因曰:「陷臣者,三長史也。」遂自殺。湯既死,家產直不過五百金。昆弟諸子欲厚葬湯,湯母曰:「湯為天子大臣,被汙惡言而死,何厚葬乎!」載以牛車,有棺無槨。天子聞之,乃盡按誅三長史。十二月壬辰,丞相青翟下獄,自殺。

  春,起柏梁台。作承露盤,高二十丈,大七圍,以銅為之。上有仙人掌,以承露,和玉屑飲之,雲可以長生。宮室之修,自此日盛。

  二月,以太子太傅趙周為丞相。

  三月辛亥,以太子太傅石慶為御史大夫。

  大雨雪。

  夏,大水,關東餓死者以千數。

  是歲,孔僅為大農令,而桑弘羊為大農中丞,稍置均輸,以通貨物。

  白金稍賤,民不寶用,竟廢之。於是悉禁郡、國無鑄錢,專令上林三官鑄錢,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。而民之鑄錢益少,計其費不能相當。惟真工、大奸乃盜為之。渾邪王既降漢,漢兵擊逐匈奴於幕北,自鹽澤以東空無匈奴,西域道可通。於是張騫建言:「烏孫王昆莫本為匈奴臣,後兵稍強,不肯複朝事匈奴,匈奴攻不勝而遠之。今單于新困于漢,而故渾邪地空無人,蠻夷俗戀故地,又貪漢財物,今誠以此時厚幣賂烏孫,招以益東,居故渾邪之地,與漢結昆弟,其勢宜聽,聽則是斷匈奴右臂也。既連烏孫,自其西大夏之屬皆可招來而為外臣。」天子以為然,拜騫為中郎將,將三百人,馬各二匹,牛羊以萬數,齎金幣帛直數千巨萬;多持節副使,道可便,遣之他旁國。

  騫既至烏孫,昆莫見騫,禮節甚倨。騫諭指曰:「烏孫能東居故地,則漢遣公主為夫人,結為兄弟,共距匈奴,匈奴不足破也。」烏孫自以遠漢,未知其大小;素服屬匈奴日久,且又近之,其大臣皆畏匈奴,不欲移徙。騫留久之,不能得其要領,因分遣副使使大宛、康居、大月氏、大夏、安息、身毒、于闐及諸旁國,烏孫發譯道送騫還,使數十人,馬數十匹,隨騫報謝,因令窺漢大小。是歲,騫還,到,拜為大行。後歲餘,騫所遣使通大夏之屬者,皆頗與其人俱來,於是西域始通於漢矣。

  西域凡三十六國,南北有大山,中央有河,東西六千餘裡,南北千餘裡,東則接漢玉門、陽關,西則限以蔥嶺。河有兩源,一出蔥嶺,一出於闐,合流東注鹽澤。鹽澤去玉門、陽關三百餘裡。自玉門、陽關出西域有兩道:從鄯善傍南山北,循河西行至莎車,為南道;南道西逾蔥嶺,則出大月氏、安息。自車師前王廷隨北山循河西行至疏勒,為北道;北道西逾蔥嶺,則出大宛、康居、奄蔡焉。故皆役屬匈奴,匈奴西邊日逐王,置僮僕都尉,使領西域,常居焉耆、危須、尉黎間,賦稅諸國,取富給焉。

  烏孫王既不肯東還,漢乃于渾邪王故地置酒泉郡,稍發徙民以充實之;後又分置武威郡,以絕匈奴與羌通之道。

  天子得宛汗血馬,愛之,名曰「天馬」。使者相望于道以求之。諸使外國,一輩大者數百,少者百餘人,人所齎操大放博望侯時,其後益習而衰少焉。漢率一歲中使多者十餘,少者五六輩;遠者八九歲,近者數歲而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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