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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惠帝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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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惠帝四年(公元前191年) 冬十月,立皇后張氏。後,帝姊魯元公主女也,太后欲為重親,故以配帝。 春正月,舉民孝、弟、力田者,複其身。 三月甲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 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挾書律。 帝以朝太后于長樂宮及間往,數蹕煩民,乃築複道于武庫南。奉常叔孫通諫曰:「此高帝月出遊衣冠之道也,子孫奈何乘宗廟道上行哉!」帝懼曰:「急壞之!」通曰:「人主無過舉。今已作,百姓皆知之矣。願陛下為原廟渭北,衣冠月出遊之,益廣宗廟,大孝之本。」上乃詔有司立原廟。 *** 臣光曰:過者,人之所必不免也,惟聖賢為能知而改之。古之聖王,患其有過而不自知也,故設誹謗之木,置敢諫之鼓,豈畏百姓之聞其過哉!是以仲虺美成湯曰:「改過不吝。」傅說戒高宗曰:「無恥過作非。」由是觀之,則為人君者,固不以無過為賢,而以改過為美也。今叔孫通諫孝惠,乃雲「人主無過舉」,是教人君以文過遂非也,豈不繆哉! *** 長樂宮鴻台災。 秋七月乙亥,未央宮淩室災;丙子,織室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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