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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赧王三十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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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赧王三十一年(公元前284年) 燕王悉起兵,以樂毅為上將軍。秦尉斯離帥師與三晉之師會之。趙王以相國印授樂毅,樂毅並將秦、魏、韓、趙之兵以伐齊。齊湣王悉國中之眾以拒之,戰於濟西,齊師大敗。樂毅還秦、韓之師,分魏師以略宋地,部趙師以收河間,身率燕師,長驅逐北。劇辛曰:「齊大而燕小,賴諸侯之助以破其軍,宜及時攻取其邊城以自益,此長久之利也。今過而不攻,以深入為名,無損于齊,無益于燕,而結深怨,後必悔之。」樂毅曰:「齊王伐功矜能,謀不逮下,廢黜賢良,信任諂諛,政令戾虐,百姓怨懟。今軍皆破亡,若因而乘之,其民必叛,禍亂內作,則齊可圖也。若不遂乘之,待彼悔前之非,改過恤下而撫其民,則難慮也。」遂進軍深入。齊人果大亂失度,湣王出走。樂毅入臨淄,取寶物、祭器,輸之于燕。燕王親至濟上勞軍,行賞饗士,封樂毅為昌國君,遂使留徇齊城之未下者。齊王出亡之衛,衛君辟宮舍之,稱臣而共具。齊王不遜,衛人侵之。齊王去奔鄒、魯,有驕色,鄒、魯弗內,遂走莒。楚使淖齒將兵救齊,因為齊相。淖齒欲與燕分齊地,乃執湣王而數之曰:「千乘、博昌之間,方數百里,雨血沾衣,王知之乎?」曰:「知之。」「贏、博之間,地坼及泉,王知之乎?」曰:「知之。」「有人當闕而哭者,求之不得,去則聞其聲,王知之乎?」曰:「知之。」淖齒曰:「天雨血沾衣者,天以告也;地坼及泉者,地以告也;有人當闕而哭者,人以告也。天、地、人皆告矣,而王不知誡焉,何得無誅!」遂弑王於鼓裡。 荀子論之曰:國者,天下之利勢也。得道以持之,則大安也,大榮也,積美之源也。不得道以持之,則大危也,大累也,有之不如無之。及其綦也,索為匹夫,不可得也。齊湣、宋獻是也。故用國者義立而王,信立而霸,權謀立而亡。 挈國以呼禮義也,而無以害之。行一不義,殺一無罪,而得天下,仁者不為也。擽然扶持心國,且若是其固也。之所與為之者之人,則舉義士也;之所以為布陳於國家刑法者,則舉義法也;主之所極然,帥群臣而首向之者,則舉義志也。如是,則下仰上以義矣,是綦定也。綦定而國定,國定而天下定。故曰:以國濟義,一日而白,湯、武是也。是所謂義立而王也。 德雖未至也,義雖未濟也,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,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,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。政令已陳,雖睹利敗,不欺其民;約結已定,雖睹利敗,不欺其與。如是,則兵勁城固,敵國畏之;國一綦明,與國信之。雖在僻陋之國,威動天下,五伯是也。是所謂信立而而霸也。 挈國以呼功利,不務張其義,齊其信,唯利之求;內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,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。內不修正其所以有,然常欲人之有,如是,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。上詐其下,下詐其上,則是上下析也。如是,則敵國輕之,與國疑之,權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,綦之而亡,齊湣、薛公是也。故用強齊,非以修禮義也,非以本政教也,非以一天下也,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。故強,南足以破楚,西足以詘秦,北足以敗燕,中足以舉宋。及以燕、趙起而攻之,若振槁然,而身死國亡,為天下大戮,後世言惡則必稽焉。是無他故焉,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權謀也。 三者,明主之所謹擇也,仁人之所務白也。善擇者制人,不善擇者人制之。 樂毅聞晝邑人王蠋賢,令軍中環畫邑三十裡無入。使人請蠋,蠋謝不往。燕人曰:「不來,吾且屠畫邑!」蠋曰:「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齊王不用吾諫,故退而耕於野。國破君亡,吾不能存,而又欲劫之以兵,吾與其不義而生,不若死!」遂經其頸於樹枝,自奮絕脰而死。燕師乘勝長驅,齊城皆望風奔潰。樂毅修整燕軍,禁止侵掠,求齊之逸民,顯而禮之。寬其賦斂,除其暴令,修其舊政,齊民喜悅。乃遣左軍渡膠東、東萊;前軍循太山以東至海,略琅邪;右軍循河、濟,屯阿、鄄以連魏師;後軍旁北海以撫千乘;中軍據臨淄而鎮齊都。祀桓公、管仲於郊,表賢者之閭,封王蠋之墓。齊人食邑于燕者二十餘君,有爵位於薊者百有餘人。六月之間,下齊七十餘城,皆為郡縣。秦王、魏王、韓王會于京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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