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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俊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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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俊,字祖俊,上穀昌平人也。祖贊,魏南雍州刺史。父臻,安遠將軍、郢州刺史。俊性寬雅,幼有識量,好學強記。兄祖訓、祖禮及俊,並有志行。閨門雍睦,白首同居。父亡雖久,而猶于平生所處堂宇,備設帷帳幾杖,以時節列拜,垂涕陳薦,若宗廟焉。吉凶之事,必先啟告,遠行往返,亦如之。性又廉恕,不以財利為心。家人曾賣物與人,而剩得絹五匹。俊於後知之,乃曰:「惡木之陰,不可暫息;盜泉之水,無容誤飲。得財失行,吾所不取。」遂訪主還之。其雅志如此。 以選為魏孝文帝挽郎,除奉朝請。大乘賊起,燕、趙擾亂,俊參護軍事東討,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,遷尚書左民郎中。以母憂不拜。正光三年,拜輕車將軍,遷揚烈將軍、司空府功曹參軍,轉主簿。時靈太后臨朝,減食祿官十分之一,造永寧佛寺,令俊典之。資費巨萬,主吏不能欺隱。寺成,又極壯麗。靈太后嘉之,除左軍將軍。孝昌中,朝議以國用不足,乃置鹽池都將,秩比上郡。前後居職者,多有侵隱。乃以俊為之。加龍驤將軍,仍主簿。 永安初,華州民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。長史以下,以椿勢貴,皆言椿直,欲以田給椿。俊曰:「史底窮民,楊公橫奪其地。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,見使雷同,未敢聞命。」遂以地還史底。孝莊帝后知之,嘉俊守正不撓,即拜司馬,賜帛百匹。其附椿者,鹹譴責焉。二年,出為左將軍、梁州刺史。民俗荒獷,多為盜賊。俊乃令郡縣立庠序,勸其耕桑,敦以禮讓。數年之中,風俗頓革。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,繼日版築。琰之屢擾疆場,邊人患之。俊遣長史杜休道率兵攻克其城,並擒琰之。琰之即梁大將景宗之季弟也。於是梁人憚焉。屬魏室多故,州又僻遠,梁人知無外援,遂遣大兵頓魏興,志圖攻取。俊撫勵將士,人思效命。梁人知其得眾心也,弗之敢逼。俊在州清苦,不治產業。秩滿,其子等並徒步而還。吏人送俊,留連於道,久之乃得出界。 大統二年,東魏授俊洛州刺史,俊因此乃謀歸闕。五年,將家及親屬四百余口入關,拜秘書監。時軍國草創,墳典散逸,俊始選置令史,抄集經籍,四部群書,稍得周備。加鎮東將軍,封西安縣男,邑二百戶。十七年,除車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,加散騎常侍。俊以年老乞骸骨,太祖弗許。遂稱疾篤,不復朝覲。魏恭帝三年,賜姓若口引氏。 孝閔帝踐阼,進爵為子,增邑五百戶。武成元年,進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,增邑並前二千戶。俊年齒雖邁,而志識未衰,教授子孫,必先禮典。世宗尚儒重道,特欽賞之,數加恩錫,思與相見。俊不得已,乃入朝。世宗與同席而坐,因顧訪洛陽故事。俊身長八尺,須鬢皓然,容止端詳,音韻清朗。帝與之談論,不覺屢為前膝。及俊辭還,帝親執其手曰:「公年德俱尊,朕所欽尚,乞言之事,所望於公。宜數相見,以慰虛想。」以禦輿令於帝前乘出。顧謂左右曰:「如此之事,唯積善者可以致之。何止見重於今,亦將傳之萬古。」時人咸以為榮。保定三年卒,時年八十。高祖嘆惜之,贈本官,加冀定瀛三州諸軍事、冀州刺史,諡曰元。 俊篤于仁義,期功之有孤者,衣食豐約,俱與之同。少為司徒崔光所知,光命其子盛與俊結友。俊每造光,常清言移日。小宗伯盧辯以俊業行俱崇,待以師友之禮。每有閒暇,輒詣俊宴語彌日。恒謂人曰:「不見西安君,煩憂不遣。」其為通人所敬重如此。 子奉,位至儀同大將軍、順陽郡守、洵州長史、昌國縣公。奉弟顒,少好學,最知名。居喪哀毀。曆官儀同大將軍,掌朝、布憲、典祀下大夫,小納言,濩澤郡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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