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斛斯征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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斛斯征,字士亮,河南洛陽人。父椿,太傅、尚書令。征幼聰穎,五歲誦《孝經》、《周易》,識者異之。及長,博涉群書,尤精《三禮》,兼解音律。有至性,居父喪,朝夕共一溢米。以父勳累遷太常卿。 自魏孝武西遷,雅樂廢缺,征博采遺逸,稽諸典故,創新改舊,方始備焉。又樂有錞於者,近代絕無此器,或有自蜀得之,皆莫之識。征見之曰,:「此錞於也。」眾弗之信。征遂依幹寶《周禮注》以芒筒捋之,其聲極振,眾乃嘆服。征乃取以合樂焉。六官建,拜司樂中大夫,進位驃騎大將軍、開府。後高祖以征治經有師法,詔令教授皇太子。宣帝時為魯公,與諸皇子等咸服青衿,行束脩之禮,受業於征,仍並呼征為夫子。儒者榮之。 宣帝嗣位,遷上大將軍、大宗伯。時高祖初崩,梓宮在殯,帝意欲速葬,令朝臣議之。征與內史宇文孝伯等固請依禮七月,帝竟不許。帝之為太子也,宮尹鄭譯坐不能以正道調護,被謫除名。而帝雅親愛譯,至是拜譯內史大夫,甚委任之。譯乃獻新樂,十二月各一笙,每一笙用十六管。帝令與征議之,征駁而奏,帝頗納焉。及高祖山陵還,帝欲作樂,複令議其可不。征曰:「《孝經》雲:『聞樂不樂』。聞尚不樂,其況作乎。」鄭譯曰:「既雲聞樂,明即非無。止可不樂,何容不奏。」帝遂依譯議。譯因此銜之。 帝后肆行非度,昏虐日甚。征以荷高祖重恩,嘗備位師傅,若生不能諫,死何以見高祖。乃上疏極諫,指陳帝失,帝不納。譯因譖之,遂下征獄。獄卒張元哀之,乃以佩刀穿獄牆,遂出之。元卒被拷而終無所言。征遇赦得免。 隋文踐極,例複官,除太子太傅,詔修撰樂書。開皇初,薨。子諺。征所撰《樂典》十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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