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歷史 > 貞觀政要 | 上頁 下頁
安邊2


  貞觀十四年,侯君集平高昌之後,太宗欲以其地為州縣。魏徵曰:「陛下初臨天下,高昌王先來朝謁,自後數有商胡,稱其遏絕貢獻,加之不禮大國詔使,遂使王誅載加。若罪止文泰,斯亦可矣。未若因撫其民,而立其子,所謂伐罪吊民,威德被於遐外,為國之善者也。今若利其土壤以為州縣,常須千餘人鎮守,數年一易,每來往交替,死者十有三四,遣辦衣資,離別親戚,十年之後,隴右空虛,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穀尺布以助中國。所謂散有用而事無用,臣未見其可。」太宗不從,竟以其地置西州,仍以西州為安西都護府,每歲調發千餘人,防遏其地。

  黃門侍郎褚遂良亦以為不可,上疏曰:「臣聞古者哲後臨朝,明王創業,必先華夏而後夷狄,廣諸德化,不事遐荒。是以周宣薄伐,至境而反;始皇遠塞,中國分離。陛下誅滅高昌,威加西域,收其鯨鯢,以為州縣。然則王師初發之歲,河西供役之年,飛芻輓粟,十室九空,數郡蕭然,五年不復。陛下每歲遣千餘人,而遠事屯戍,終年離別,萬里思歸。去者資裝,自須營辦,既賣菽粟,傾其機杼。經途死亡,複在方外。兼遣罪人,增其防遏。所遣之內,複有逃亡,官司捕捉,為國生事。高昌塗路,沙磧千里,冬風冰冽,夏風如焚,行人遇之多死。《易》雲『安不忘危,治不忘亂。』設令張掖塵飛,酒泉烽舉,陛下豈能得高昌一人菽粟而及事乎?終鬚髮隴右諸州,星馳電擊。由斯而言,此河西者方於心腹,彼高昌者他人手足,豈得糜費中華,以事無用?陛下平頡利於沙塞,滅吐渾於西海。突厥餘落,為立可汗;吐渾遺萌,更樹君長。複立高昌,非無前例,此所謂有罪而誅之,既服而存之。宜擇高昌可立者,征給首領,遣還本國,負戴洪恩,長為藩翰。中國不擾,既富且寧,傳之子孫以貽後代。」疏奏,不納。

  至十六年,西突厥遣兵寇西州,太宗謂侍臣曰:「朕聞西州有警急,雖不足為害,然豈能無憂乎?往者初平高昌,魏徵、褚遂良勸朕立麹文泰子弟,依舊為國,朕竟不用其計,今日方自悔責。昔漢高祖遭平城之圍,而賞婁敬;袁紹敗於官渡,而誅田豐。朕恒以此二事為誡,寧得忘所言者乎!」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